媒体:原创 作者:沈阳自然资源局保护地处
专业号:沈阳自然资源局保护地处
2019/7/26 11:22:15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深入细致开展网络举报
非法驯养买卖野生保护动物问题调查
近期,有人举报微博名为“沈阳某獒园”王某某(网名)长期在快手上销售云豹,非洲鬣狗,薮猫、狞猫、猞猁等野生保护动物。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赶赴新民,并责成新民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属地公安部门对上述线索进行了现场核实、查验、取证、鉴定。
经查,网络举报的微博名“沈阳某獒园” 王某某(网名),现在新民市随父亲从事养殖行业。举报中提到的养殖场所经核实为新民市某犬养殖场,经营者与王某某为父子关系,组织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时间为2013年。
王某某随父经营的场所内目前养殖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猞猁1只、薮猫2只、狞猫2只,非保护动物非洲野犬2只、藏獒38只。通过核实,该企业有辽宁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允许其购买和驯养猞猁、薮猫、狞猫。网传的云豹,经核实,相关图片为王某某在网络截图发布,检查时,未在该养殖场所发现此物种。目前尚未发现王某某有涉嫌非法驯养、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
在该企业办公场所发现的皮毛,办案部门扣押后专程去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检测中心进行了鉴定,鉴定分析说明:该皮毛经过拼接,底色白色,黑褐色点斑和环斑系人工染色而成,与豹纹的形态特征不符。鉴定意见:该皮毛为豹皮的仿制品。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就此事件已经函告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相关部门调查,并认定,该事件网络存在的聊天内容不是广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驯养野生动物的案件。
附件: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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