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再次强拆非法围网 洪湖湿地法不容侵

媒体:原创  作者:与梦同行
专业号:与梦同行
2008/12/23 23:43:33
12月17日晚,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到洪湖市张坊、洪狮村民举报,有人非法强占保护区实验区部分莲湖用于围栏网养殖。18日,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助理黄样楷率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小港保护管理站主要负责人深入事发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主动上门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对部分渔民进行说服教育。20日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了13支机动船,出动管理人员62人,联合洪湖市公安机关,冒着寒风对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洪湖市社区张坊、斗湖水域内的非法抢插围网进行强制拆除。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王圣海、晏儒洲、纪委书记李组贵和洪湖市市长助理唐忠红亲临现场指挥督阵。此次行动共强制拆除张坊、斗湖31多个大小围网,涉及面积2611.8亩。拆围当天张坊村民给《洪湖湿地网》来函说道:今天拆得好,众人拍手称快,因为这些抢水面、卖水面的人没有一个是困难户,他们都是所未的“很人”,不拆掉这些“很人”的围子,不处理这些“很人”不足以平众怒,通过这次大拆围行动,重塑了湖管人员的形象。这位未署名的村民在信中要求保护区全面彻底清查,拆除所有非法围网,以示公平。
为此,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告知社区渔民: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经国家批准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每一片土地、水域受国家法律保护,不管是谁都不能违法强占。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湖北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唯一合法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保护区管理局批准不得在保护区从事养殖、旅游、捕捞等生产经营性活动,有违者保护区管理人员将严格依法处理。
 
 
保护区管理工作人员寒风中下水拔篙子
阅读 2434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08/12/24 17:26:19写道:
保护区管理工作人员寒风中下水拔篙子,辛苦了。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