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水文借此次报道之机,对全省林业部门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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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湿地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共有湿地4类8型,总面积91.01万公顷(不含水稻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45%。鄱阳湖的湖泊群是湖泊湿地的主要分布区;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及其支流组成的“五河”水系是河流湿地的主要分布区;环鄱阳湖区既是人工湿地主要分布区也是沼泽湿地主要分布区;赣中南丘陵山地区是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库塘湿地分布区。从行政区域看,九江市(26.48万公顷)、上饶市(19.12万公顷)和南昌市(15.33万公顷)湿地面积较大,约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67%。
我省湿地生物种类丰富,共有高等植物994种,鱼类222种,两栖类51种,爬行类89种,鸟类150种,哺乳类41种。
全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在固碳释氧、蓄水防洪、物种保育等10个方面发挥巨大价值。以2016年数据为基准,全省湿地平均价值达15.84万元/公顷·年,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良好的湿地生态,造就了鄱阳湖这个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也是国际公认的“珍禽王国”和“候鸟乐园”,每年吸引近六十万只水鸟在此栖息,其中珍稀鸟类白鹤最高数量达4000余只,东方白鹳最高数量达2800余只,分别占其全球总数量的98%和95%以上。鄱阳湖也是长江江豚赖以生存且为数不多的栖息地之一。因此,在我国湿地保护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鄱阳湖湿地均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
湿地保护纳入法治进程
我省湿地保护早已纳入法治进程,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林业部门为湿地主管部门,并对征占用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向湿地引入生物新品种等事项作了规定。这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省林业局配套制定《江西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强化对重要湿地征占用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的管理;
省委、省政府将湿地保有量和湿地保护率纳入全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河长制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省林业局将全省湿地保有量面积分解至各县(市、区),并出台《江西省湿地保护率统计办法(试行)》;
省政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将湿地保护提高到全面保护的高度,对全省湿地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科学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等热点问题予以积极应对;
省质监局公布地方标准《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DB 36/T 960-2017)》,为省重要湿地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加强湿地资源和候鸟保护,我省执法力度逐年加大。仅2018年,省林业局就参与“雷霆2018”鄱阳湖区联合执法和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多个跨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打击破坏鄱阳湖湿地资源的专项整治,以地方自查自纠和省局督察暗访方式,厘清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湿地问题。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占用湿地专项整治,坚决巩固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截至目前,全省受保护湿地面积为50.24万公顷,保护率为55.2%;建立湿地类型和以湿地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56处,其中国家级23处、省级14处、县级19处,保护湿地面积30.2万公顷;创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99处,其中国家级39处、省级60处,保护湿地面积11.87万公顷。
湿地保护和修复成效显著
为维护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留住“候鸟低飞、渔歌唱晚”的美景,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我省以湿地项目带动湿地保护,2006年至今,共争取湿地项目金额4.2426亿元,在重点湿地实施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累计补偿29.5万亩农作物受损耕地,14万人从中受益,266个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也推动湿地项目管理和实施朝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省林业局相继制定《江西省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鄱阳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探索优化资金安排机制,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覆盖范围由原先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周边3个县(市、区)扩大至全鄱阳湖周边的10个县(市、区)和2个保护区、1个垦殖场,让更多湖区群众分享湿地保护红利。
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已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由省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省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江西省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全面协调领导湿地保护工作;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均明确了湿地管理机构,其中省本级在2006年成立了独立管理机构;省级湿地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了管理机构,确保全省湿地资源得到有效管理。
湿地科研、宣教工作也在不断加强。成立江西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并先后在多个单位成立湿地科研监测机构,建立湿地科技人才队伍和一批科研宣教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方面,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湿地资源综合数据库和“智慧湿地”信息化平台并获评“中国智慧林业最佳实践案例50强”。经国家林草局批准,我省挂牌成立国家林草局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预警监测中心。为持续扩大湿地保护影响力,省林业局每年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推动全省形成湿地保护合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重要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大力实施省政府《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抓手,扎实开展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完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确保至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91.01万公顷。制定《江西省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湿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小微湿地建设导则》,修订完善《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江西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强化湿地管理。
深入推进重要湿地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各类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大力开展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在长江干流、鄱阳湖、五河等重点湿地区域实施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封滩(湖)育草,退田还湖,湿地植被恢复,栖息地生态改善,有害生物防治,通道疏浚,湿地生态实时监控监测站点建设等。加强对在建湿地项目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在城镇和乡村建设一批小微湿地示范点,抓好鄱阳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的实施。
持续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建立鄱阳湖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进一步升级完善“智慧湿地”综合信息平台,在鄱阳湖建设一批湿地生态自动监控监测站点。
努力推动形成湿地保护合力。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切实加大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督促问责力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湿地保护意识,形成湿地保护合力。
各地湿地保护亮点纷呈
我省各地湿地保护亮点纷呈。
作为国家第二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之一,景德镇市围绕湿地保护,在水系及周边山体生态修复上下功夫,以“一江四河”(昌江、东河、西河、南河、乐安河)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毁修复、河岸绿化、污染治理工程。如以创建昌南湖国家湿地公园为契机,投资3亿多元,对西河上游被破坏的山体予以修复,对湖边绿化景观及环境进行治理,增加了1000亩生态水面,打造了一处山水相依的城市湿地公园;以点串线打造了昌江百里风光带,打造全域旅游,做好湿地保护;开展昌江河道水面环境整治行动,清理水域230多万平方米,清除各类垃圾数千吨;原宝石码头垃圾成堆,杂草丛生,但该市以“修复山水资源、复兴瓷运文化、展示生态岸线”作为目标,结合“海绵城市”理念,从历史记忆的感知、生态环境的修复、游憩休闲的趣味方面进行景观提升,依山就势修复周边湿地,形成滨水、绿地和谐共生的景观环境。
万年县以创建珠溪国家湿地公园为抓手,依法关闭了珠溪河及其上游地区采矿、加工、养殖等企业大大小小30多家,拆除违建1万多平方米,沿河2公里范围内没有一家养猪场;投资4.5亿元,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43.8公里,改造老城区雨水收集系统15.6公里;结合秀美乡村建设,在公园范围内的上坊乡细港村等村庄建立生物发酵床污水处理系统,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争取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投入3000万元开展珠溪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通过湿地保护系列“组合拳”,珠溪流域湿地生态明显改善,鸟类、水生物、各种湿地植被不断恢复,如今“万鸟云集、千鹭飞起、红鱼跃船、绿鸭游水”,已经成为珠溪湿地一大美景。万年珠溪湿地公园也成为集湿地保护、恢复修复、文化展示、科普宣教、科研监测、湿地观光体验和休闲游览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湿地公园。
南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湿地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计划,把湿地公园建设作为推进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该县制定并实施了《南丰县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南丰县湿地与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南丰县湿地保护志愿者协会章程》等制度,把傩湖、潭湖、琴湖、九剧水、沧浪水等多处湿地划定为“生态红线”,关停一批影响湿地生态环境的企业,特别是对傩湖湿地保护区内原有的村庄进行了整体外迁,清除了全县湿地公园湖面所有的网箱养鱼,完成了傩湖库尾及库叉部分弃耕地近自然恢复、潭湖鸟类栖息地保育恢复、琴湖日常水质保洁等工程项目。目前,全县湿地总面积3870.54公顷,湿地保护率由原来的28.5%提升到82.98%,傩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在申报国家重要湿地。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有效保护好水鸟及其栖息地,探索了“点鸟奖湖”+“湖权流转”+“协议管湖”+“以田补湖”的社区共管方式,让湿地巡护、管理手段更为多样。如:为了缓解子湖泊水鸟保护和过度渔业生产之间的矛盾,南昌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保护区自2013年起连续开展“点鸟奖湖——鸟越多、奖越多”的社区共管活动,改善渔民和候鸟的关系,提升渔民保护湿地生态的意识;在临近鸟类栖息重点区域,市、县、乡镇(场)交界的插花地带,于鄱阳湖无人洲滩之上设立五个季节性保护点,在每年候鸟越冬期(10月15日至3月15日),保护越冬候鸟。保护区还建立了“天、空、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管平台,在湖区设立野外视频监控探头10余处,巡护人员手持移动终端巡护监测,实时录入数据,系统自动生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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