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感湖湿地推行“八不准”

媒体:原创  作者:潘胜东
专业号:潘胜东
2012/8/2 16:15:22
      为加强龙感湖湿地生态建设,保护区内湿地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近日,保护区管理局推行了“八不准”,并且在全县沿湖工作大会上宣布执行,其内容为:不准围湖开垦乱搭乱建、不准乱倒垃圾排放污水、不准破坏湿地野生植物、不准非法捕捞水生动物、不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准擅自建设旅游景点、不准擅自改扩养殖项目、不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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