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江西湿地办
专业号:江西湿地办
2012/4/13 16:50:22
2012年3月29日,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11月27日江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这是我省第一部全省性的湿地法规,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于健全我省湿地保护法制,理顺湿地建设体制,强化湿地主管部门职责、提高湿地管理水平,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切实保护好我省湿地具有深远意义。
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我省湿地保护管理体制,赋予林业主管部门更多的湿地管理职责;并对湿地的定义,湿地保护经费,重要湿地的保护,鄱阳湖湿地的保护,占用、征收或者征用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的审批程序以及湿地生态补偿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我也说两句 |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