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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征集活动

媒体:原创  作者: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
专业号: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
2018/9/17 11:31:14

为更好地彰显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的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精神、扩大对外宣传、提高西海岸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

一、主办及具体负责

本次征集活动由青岛市林业局主办,黄岛区林业局承办。

二、活动主题

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征集。

三、活动目的

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需要突出自身特点,展现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的风采,为此,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标志,通过这个标志,才能更迅速、更准确地宣传自己的理念、推广相关的工作。

四、征集活动对象

全市范围内凡关心、关注、支持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截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 以《山东青岛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为依托,全面体现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色和建设成效,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设计理念。

(二)构图新颖,设计简洁大方易懂,色彩明快不杂乱,符合审美要求;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六)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征集办法

(一)电子邮箱征集:以电子文件格式.jpg形式,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存储文件请发送原件,勿压缩。手绘作品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提交。设计投稿标题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省别/地区+联系方式”作为文件名。投稿邮箱:hdsdgyb@163.com,联系人:李际臣,咨询电话:0532-88195236。

(二)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集征信息的发布

由西海岸新区官网等网络媒体公开发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识产权

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作品的评选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对所有应征作品,主办方将严格保密,并对作品匿名编号组织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最迟将于2017年10月30日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主办方拥有决定唐岛湾湿地公园标志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办法

(一)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8000元,入围作品4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十二、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标志征集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入围的唐岛湾湿地公园标志设计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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