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9日至30日,国家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严承高副主任、闫晓红处长会同湿地公园考评组专家对拟建的西藏自治区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
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保护处同志的陪同下,专家组深入规划区实地,对拟建的湿地公园资源本底条件进行了详实的踏查,就规划方案与规划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在随后的评估会议上,专家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对拟建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的汇报,专家组一致认为拟建的西藏自治区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具有我国藏东南地区典型的河流湿地复合体的生态系统特征,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区域小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具有迫切保护的现实意义和科研价值。拟建的湿地公园内高山河谷湿地景观优美,人文和旅游资源丰富,当地民众生态保护意识较高,具备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条件和要求,建议纳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同时,专家组对湿地公园今后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会议中,国家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严承高副主任提出,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通知》以来,“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约14亿用于湿地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国有13个省颁布了湿地保护条例,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 ,湿地公园试点20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41处。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是我国履行“湿地公约”、保护我国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之一。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对恢复湿地植被群落、保护栖息地、维持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拟建的西藏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西藏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朱拉河上游地区,规划面积约为1269.4公顷。规划的实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落实“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战略、完善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构建生态文明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是引导工布江达县旅游产业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