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尤其是“两节”期间。非法猎捕、贩运、运输、吃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入了高发期,为巩固“金雕行动”行动成果,保护我保护区寒温带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打击一切非法偷猎、贩运野生动物、吃送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我局响应地区行署号召,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为确保此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把资源管起来,让职工富起来”的战略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唤起全社会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通过集中打击治理,坚决遏制乱捕乱猎、非法吃送野生动物等一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三、参与部门
此次检查活动由保护区管理科牵头。参加部门主要有:宣教科,公安分局。
四、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范围
此次重点检查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野生动物集散地,重点是检查站,严厉查处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责任分工及工作重点
1.舆论宣传
责任部门:宣教科
配合部门:管理科
重点工作: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强大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贯穿于行动始终。一是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对重大的、典型的、重点地区案件公开曝光。
2.查处破坏野生动物案件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管理科
重点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查处保护区内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等违法案件,管理科严厉打击非法入山人员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问题,重点打击利用枪械、下套、粘网、投毒等手段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深入保护区内的主要公路路口、检查站等场所,重点检查和堵截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联合执法检查
责任部门:管理科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
重点工作:管理科入驻保护区各个检查站,联合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乱捕滥猎、运输野生动物进行检查,严查乱捕滥猎、运输野生动物行为。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教育职工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物,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行为。
4.检查督办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管理科
重点工作:由管理科发挥管理保护保护区内生态资源职能,监督保护区内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行为执法力度,监督和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督查一起,处理一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五、方法和步骤
各部门要在打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服从打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检查、重点突破、依法打击、典型曝光等方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3日——31日)。各部门通过宣传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对保护区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自觉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
(二)实施阶段(2012年1月1日——31日)。要按《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专项打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认真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检查活动。凡重大、特大和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要在1月10日、1月20日分别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行动开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掌握行动动态、组织协调专打行动提供信息。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5日)。总结经验及时汇总上报,要把专项打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总结情况上报专项打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专项打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抽调懂业务,有能力的人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二)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各负责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有序开展工作,抓住重点,明确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行为。
(三)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各部门每10天上报一次活动信息或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改进措施,并将书面材料上报打击工作领导小组。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炳岩 保护区局长
副组长:侯武才 保护区副局长
殷纪秋 保护区副局长
成 员:何万亮 管理科科长
王 玫 宣教科科长
耿 军 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护区管理科,负责信息搜集、上报,情况通报,工作总结等。
办公室主任:何万亮(兼)
成 员:王益鑫
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区管理局
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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