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的由来
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 约》。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2021年,世界湿地日被联合国大会指定为联合国国际日,并邀请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观察员组织和利益攸关方参加纪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1年12月24日,《湿地保护法》以第102号主席令予以公 布,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湿地保护法》明确了湿地的定义和统筹协调与分部门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部门间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解决了困扰我国湿地管理数十年的湿地概念和管理体制问题;对湿地实行总量管控制度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事权划分;对湿地保护与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湿地利用的正面要求和负面清单;对建设项目占用国家重要湿地进行严格限制,对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进行特别保护,全面禁止开采泥炭,维护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本法还对湿地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了解详情 >>
“湿地与人类福祉”是2024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今年的活动突出强调了湿地与人类生活的相互联系,人们从这些富饶的生态系统中汲取营养、灵感和复原力。
美好的湿地环境来自我们每个人的珍惜和维护,让自然回归原始之美,让湿地成为天然宝藏,请大家共同努力,关护湿地、呵护湿地、养护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