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孕育生命
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和生产功能,不仅支持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更是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淡水、丰富的食物和纤维等多种物产,供养着中国和全球数十亿人口。维持健康的湿地,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关系到人类福祉、全球生态安全。
保护湿地,我们义不容辞
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迅速增长导致湿地过度开发和退化,不仅威胁到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更是削弱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我们需要共同努力来保护湿地资源。
《湿地公约》于1971年签署,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球合作;倡导湿地资源合理利用;鼓励区域合作。中国政府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工作中取得了重大成果。仅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工作,就见证了中国湿地保护的成效。
本次大会回顾了近年来湿地工作进展,确定了新的目标和措施,以推动湿地保护事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倡议:
1.严格保护现有自然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阻止其进一步退化。
2.加强东亚-澳大利西亚等迁徙水鸟保护网络工作,确保迁飞水鸟路线各国和地区之间合作与联络,交流与分享经验。
3.加大力度,保护现有自然湿地并通过采用生态用水等有效措施,恢复已退化的泥炭地、沼泽、河流、湖泊以及滨海湿地;进一步加强黄河等河流流域及滨海湿地保护工作。
4.通过制定或修改(更新)管理计划,明确管理目标,维持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国际重要湿地、水鸟迁飞地点和湿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发展、促进有效管理及运营。
6.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7.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有效管理湿地,以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8.鼓励当地社区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在实施保护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相关利益方的切身利益。
9.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合作,全面促进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10.鼓励地区间和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理念和技术。
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于2013年10月24-25日召开,来自《湿地公约》秘书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湿地国际、世界自然基金会、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全球环境中心、国际鸟盟、英国野禽与湿地信托基金、保护国际、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关系秘书处等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以及中国、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英国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中国国家和各省(区、市)林业等主管部门,有关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的代表,近150人参加了大会。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合作伙伴:湿地国际、世界自然基金会、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人民网、绿色中国杂志社、香港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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