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位于江西省的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犹如一只巨大的宝葫芦系在万里长江的腰带上。它是一个季节性的吞吐型湖泊,有着独特的生态环境,汇纳了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河”来水,丰水期融为一体,形成一片汪洋的水面,枯水期水落滩出,形成许多草洲、河滩、以及若干个卫星湖。“汛期茫茫一片水连天,枯水沉沉一线滩无边”“夏秋天水一色,冬春草洲无边”是对鄱阳湖湿地的生动写照;它具有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巨大的资源潜力和环境、社会、经济功能,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既是国际重要湿地,也是中国最重要的越冬候鸟栖息地之一。
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大陆之肾” ,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不仅体现在“一湖清水”上,更重要的是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完整的生物链。但是,仅几年来,少数渔民受利益驱动,在鄱阳湖湿地出现大肆捕捞螺蚌行为,涉及到湖区的几个县,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捕捞的总量在万吨左右,销往安徽、江苏、福建等地,如此大的规模和数量,大大超出了它的繁殖能力,形成极大的破坏作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是相背离的。螺蚌是鄱阳湖生物中一个重要物种,它既是一些鱼类、候鸟的食料,又是降解水质污染的功臣。从近几来的环鄱阳湖候鸟调查情况显示,凡是螺蚌出现滥捕的湿地,该地的候鸟数量和种类就会大大减少。更为严重的是如何螺蚌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水体自我防污降污的功能会下降,就会出现水体污染,蓝藻会扩大生存空间,甚至会出现大面积暴发。
鄱阳湖不仅属于江西,而且属于中国,属于世界。鄱阳湖的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大局,要引起各级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不要因为事小而不为,对滥捕螺蚌事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作出合理的部署安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同时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教育面,让社会各界人士和湖区群众都能理解,并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为鄱阳湖的保护治理和经济开发打下扎实的生态基础。
目前,湿地法还没有颁布实施,而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在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中,相关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执法难的局面,甚至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谁都可以管,谁都不好管的现状。为此,盼望早日出来切实可行的湿地法律、法规。
下面一组图片,反映的是螺蚌捕捞、装运的场景
捕捞船只向岸边靠拢
用铲车在装运螺蛳
渔民在湖里打捞螺蚌
这就是螺蛳
风大了出不了港,只好停在湖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