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东方早报 作者:王海平
专业号:日月同辉
2008/1/3 14:59:19
以太湖治理为切入点,新年伊始,江苏省一系列环保新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在去年底召开的江苏2007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长梁保华在讲话中表示,太湖应急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治理中逐步淘汰沿湖地区落后产能成为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突破口。
恶意排污最高罚100万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9月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修订并一审通过,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大幅提高了对恶意排污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100万元。
不仅如此,条例的适用范围也得以扩大,禁止性新建项目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扩大到了江苏省太湖全流域,而苏南五市政府也全部列为与省政府签订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状的主体。
条例的另一个特点在于把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制度写入,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并赋予环保部门“直接封堵排污口”的强制执法权力。
首试排污权有偿使用
从昨天开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正式在266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实施,也标志着在全国率先开展COD排污权的交易试点。
根据规定,各类排污企业购买排污权的价格,均大大超过了企业自行治理成本。但企业一旦完成,则可将“没用完的”限制额度进行出售。
最严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COD、氨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了28.3%、66.7%和50%,为全国最严。这一新标准涉及化工、纺织、钢铁等六大行业,据测算,全部执行到位后,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削减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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