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阜新野保站
专业号:阜新野保站
2010/12/22 10:57:33
为有效保护、持续利用和科学管理野生动物资源,2010年11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调整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种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我省野生动物资源变化情况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对《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了调整。其中新调入野生动物包括:鸟纲的太平洋潜鸟、小等199种,爬行纲的蛇岛蝮蛇1种,两栖纲东北小鲵、极北小鲵、黑斑蛙、无斑雨蛙4种。同时将野猪及中国林蛙原属于省重点的2种调出名录。调整后的《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总计有野生动物种类293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阜新市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两县林业局转发了《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根据调整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宣传,严格执法,认真贯彻执行通知各项要求。同时,阜新市野保部门还将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调整省重点野生动物名录的内容和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市野生动物宣传与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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