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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公司领导到大山包调研

媒体:原创  作者:朱勇
专业号:大山包
2009/2/24 9:34: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保护区内新建的电力、通信等设施,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不能对黑颈鹤产生危害;黑颈鹤夜宿地和主要觅食地内已建成的电力、通信等设施对黑颈鹤产生危害的,管理机构应当与电力、通信等部门协商,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进行改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尽快消除高压电杆、电线对越冬黑颈鹤的危害,2008年12月14日云南电网公司新闻中心施家三和昭通供电局秦燕等一行三人前往大山包保护区进行现场调研,并表示将积极争取尽快对大山包保护区内严重威胁黑颈鹤生命安全和对旅游开发造成严重影响的高压电杆、电线进行改造处理,以保障黑颈鹤的生命安全,维护大山包优美的自然风光,提升昭通形象,推动昭通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为保护黑颈鹤,保护大山包优美的自然风光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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