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河北省涞水县成功救助白尾鹞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曾 驿、赵会迎
专业号:河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2009/12/9 11:07:32
 2009年12月7日9时许,在京昆高速涞水段,河北省平泉县二道河村大货车司机翟洪超把自己救下的一只小鹰交给了正在执勤的涞水交警大队教导员王立山、副大队长魏会军和民警史可。当日10时,涞水县林业局接到交警大队举报,副局长刘新建带野保站工作人员一行立即赶往交警大队,将小鹰带回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为其进行了检查,发现小鹰左腿基部严重受伤,小鹰将被送往保定市野生动物救治中心接受治疗。
经初步鉴定,被救下的小鹰为白尾鹞,觅食鼠、蛇、蛙、小鸟和昆虫,是益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爱护益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河北省平泉县二道河村货车司机翟洪超,涞水县交警大队教导员王立山、副大队长魏会军和民警史可爱心救白尾鹞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阅读 715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