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综合动态 > 正文

凤冈:普法进社区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凤冈县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
专业号:凤冈县龙潭河国家湿地公园
2019/8/12 17:44:33

---凤冈县土溪镇龙台社区法律宣讲记实

8月10日,由凤冈县土溪镇龙台社区聘请律师走进农民夜校大讲堂,为农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答疑,收到良好效果。

活动现场

今天一大早,天空下起了大雨,但是无法阻挡从龙台社区群众赶来听法律课堂的脚步,因为在前几天遵义市冉渡滩水库(凤冈库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向十四个村民组下发了通知,群众带着许多问题亟待与律师见面。

陈廷玺律师是凤冈顺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从本地走出去的一名大学生,由于近年来,当地实施冉渡滩水库移民工程,出现了许多社会矛盾、家庭矛盾等不和谐现象,向乡亲们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他和移民安置干部的当务之急。完成矛盾纠纷调解,加快土地征收进度,推进水库移民安置,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脱贫攻坚要求。

宣讲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讲解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林地纠纷调解程序,赡养老人等农村常见的十三类问题,列举实例,现场提问律师解答等形式,语言文字简练,现场气氛活跃,答疑方式接地气,群众踊跃发言。

现场答疑:例案一,大屋村牟长华与龙台符贤良山林争议,牟长华未向地方组织申请处理,直到法院起诉讼土溪镇人民政府。律师回答:先走法院不行,应该先由县人民政府核实大屋与龙台的权属。明确后,牟长华表示不再起诉。案例二,刘明喜八里组组长问:堰师组集体与八里组集体争议灌木林地,地名:老池,面积4.3亩,两组都无证,无人管理,堰师坝组认为老池属于该组,但八里组不认可此说法。律师回答:此纠纷要土溪镇调查,尊重历史事实,再根据实际管理事实明确权属。

龙台社区主任王治顺主持活动,冉渡滩水库(凤冈库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吴静,社区全体干部参加活动,参加本次活动人次100余人。(冉 靖)

阅读 3090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