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血防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dchn
专业号:dchn
2013/10/20 15:40:16

林业血防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江西省都昌县林业血防工程建设为例

付新民1  吕承华1  余叨国1  胡新英2

(1.都昌县林业局    2.都昌县林业产业管理办公室)

都昌县地处鄱阳湖北岸,属典型的丘陵湖滨地区,境内生物资源丰富,尤其是湿地生物资源更为突出,水系发达。国土总面积272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338平方公里,湖岸线长达185公里,人口82.6万。全县24个乡镇中有21个乡镇在血吸虫病疫区,疫区人口达21.77万人。是江西省血吸虫病重点疫区之一,有螺面积达14.86万亩。近年来,虽然经过积极治理,但由于沿湖地区环境条件复杂,至今尚未达到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严重影响着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疫区很大一部分居民没有方便的井水可用,生活用水还依靠塘水、河水,农村厕所简陋,甚至有的农户没有厕所,下雨天造成粪便漫流,猪、牛随处散放等,所以就加大了血吸虫病传播的机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该县境内血吸虫病曾一度流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血防工作,在上级血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疫区干部群众和血防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县血吸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至2012年底,全县21个流行乡镇中,5个乡镇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5个乡镇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1个乡镇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在大幅度压缩疫区的同时,降低了疫情,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疫区面貌改善明显。

1、都昌县林业血防工程建设现状

都昌县为江西省林业血防工程项目首批启动县,计划2006-2015年共建设抑螺防病林16.43万亩,占全省的12.2%。2006年安排营造了抑螺防病林2万亩,已完成2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300万元;2007年抑螺防病林1.1万亩(不含2000亩示范林,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150万元),已完成1.1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165万元;2008年2万亩,已完成2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400万元;2009年2.475万亩,已完成2.475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495万元;2010年1万亩,已完成1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200万元;2011年1.5万亩,已完成1.5万亩,合格面积14400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450万元;2012年0.7万亩,已完成0.7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210万元。

2、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1、项目实施地点选择不当。在分解落实任务时,没有充分征求同级血防、水利等部门的意见,造成项目实施地点选择不当,尤其是造林地要求吴淞高程在18m以上未能很好执行,对项目的实施造成被动。如2006年血防林有大部分造林地处于吴淞高程18m以下,根据2007年4月25日省政府召开的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该县在2007年4月底开展了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分布在吴淞高程18m以下的造林地全部平毁。共平毁11920亩杨树林,从而造成造林合格面积少,保存率底的局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2、工程质量管理不严。血防林项目造林任务重,补助标准低,实施目标不明确,重造轻管,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不到位,故此造林合格率低。特别是周溪镇和大沙镇等乡镇的部分小班。

2.3、科技含量和贡献率不高。部分工程实施没有按照林业血防技术规程操作,对螺情监测等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欠缺,造林前后对比照片录像片资料不全,树种单一或选择不当。

2.4、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能到位,甚至存在挤占工程建设资金现象。2008年开始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以来,当地为了完成该工程造林任务不昔将血防林工程建设资金用于购苗,无偿发放到农户中,农户在未落实造林场地就分到苗木的情况下无疑造成苗木的巨大浪费。

3、林业血防工程建设工作建议

3.1、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的配合。县政府已经成立了林业血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关心支持,并动员疫区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建设,遵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要充分征求血防、水利等部门的意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

3.2、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鄱阳湖湖滩地海拔18米以下一定不能造林。都昌县实施六年来那么多的不合格面积就是在鄱阳湖湖滩地造林失败造成。再是严把苗木质量关,抓好造林、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3.3、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要落实经营主体,坚持谁造谁拥有、谁造谁受益的原则,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不要把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由乡镇完成。而是由县里统筹安排,和大企业、造林大户勾通,还有愿意为林业作贡献的和想在林业上得到收益的造林户协调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截留和挪用等不良现象,确保专款专用。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实现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作者简介:付新民,男,1966年7月17日生,都昌县林业局工程师。

通信地址:江西省都昌县林业局  邮箱:taohuacunfu.666@163.com

联系电话:0792-5223151(传真)  138792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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