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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碱淖湿地百余遗鸥幼鸟惨遭“屠杀”

媒体:三秦都市报  作者:贺宝利 崔璐
专业号:热浪
2008/7/20 8:27:54
  本报榆林讯(记者 贺宝利实习生崔璐)湿地保护区是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的专属“领域”,是严格禁止人为干扰破坏的,然而陕西省神木县红碱淖湿地保护区内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遗鸥却频遭他人干扰破坏。日前,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专家们前往湿地对疫情进行监测时,有游客进入保护区的湖心岛上对遗鸥追赶拍摄,在上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人眼皮底下,导致上百只幼小遗鸥伤亡。记者昨日从榆林市林业局采访了解到,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已就这一恶性事件向省林业厅及榆林市森林公安局做了投诉反映。
上百遗鸥幼鸟惨遭驱赶伤亡
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提供的证据材料表明:7月12日该站工作人员陪同外来专家前往红碱淖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当日下午考察组一行发现,红石岛附近遗鸥产卵、孵化地的一个湖心岛上竟有6人活动,30分钟的活动时间里,6人肆意骚扰导致1000多只遗鸥及幼鸟被赶入水中,部分不会游泳的幼小遗鸥在水中挣扎。16时30分,一艘编号为神木游006的机动小船接上上述6人,将一台照相机架在小船上,追着水中的幼小遗鸥继续拍照,小船时而围着幼体遗鸥,时而横穿遗鸥幼体群落,撞伤、撞死不少幼鸟,事后监测人员近距离发现,伤亡幼体遗鸥不下百只。
相机拍下“行贿”过程
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试图阻止上述违法行为,被开有武警专车的违法人员恐吓,为避免冲突,只得用随身携带的相机拍下证据。据工作人员证实,16时50分左右该小船载着上述6人才驶离现场,到达岸边时,拍照人拿出100元钱给了006号机动小船的开船人,开船人高兴地称,“以后有啥事尽管打招呼!”保护站工作人员用相机拍下游客为上小岛给开船人事后行贿的全过程,照片上百元钞票的传递过程清晰可见。可能感觉情况不 妙 ,6人 分 乘 沙 漠 王WJO3SO123和蒙KD5678奔驰越野车逃离。据了解,红碱淖旅游区将乘客乘船去鸟岛游玩作为旅游项目开发,每人每次收费90元人民币,工作人员监测到7月12日16时至18时,先后有6艘游船绕岛行走,距遗鸥繁殖地不足50米,受惊吓的小鸟在水中不时挣扎。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正式报案
红碱淖是神木县境内的自然风景旅游区,近年来也是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的良好场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遗鸥全球总数的80%都集中在这里孵化繁殖,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管理保护,中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陕西省林业厅曾拨20万元用于遗鸥保护,国家林业局于去年也将红碱淖列为湿地保护对象,并预算拨款420多万元用于项目保护。但是令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失望的是,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类似买通旅游区管理人员直接扰鸟事件,仅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现在就见证了4起。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负责人王中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在本省境内对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月12日的开船人和拍照人已经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建议公安部门介入查清肆意破坏国家一级重点野生动物恶性事件。记者昨日从榆林市林业局采访了解到,榆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已将此事向榆林森林公安局正式报案,并将红碱淖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也向省林业厅做了反映,本报将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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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于2008/7/23 19:37:35写道:
乌鸡国的王八蛋又出来祸害苍生。
老黑于2008/7/21 10:22:07写道:
沙 漠 王WJO3SO123和蒙KD5678奔驰上坐的人肯定不是一般人,其码也是社会精英公务员屁护下的社会渣滓,要是国家能把这样的车用于公益事业和生态保护该多好,可是事情往往不如人意,他们吃饱了搞屠杀有公用经费支持,我们搞保护为全人类生存提供服务有时却连饭都吃不饱。我想这事最后恐怕也会不了了之,这是很多已经发生过的事实。怪哉,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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