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太湖,烟波浩渺、苇荡摇曳。14日下午,站在苏州市吴中大道尽头的太湖之滨,吴中区胥口镇马舍村村支书施永飞指点记者向湖中望去:“这湖中的4个圆球,就是吴中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取水口。你看,湖水多好!”
作为距这个取水口最近的行政村,这十多年来,为保护太湖水质,“严控发展”的马舍村作出了不小的牺牲,虽然施永飞以一句憨憨的“应该的呀”来回答记者,但当记者询问起村集体经济繁盛的往事,他的脸上仍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上世纪80年代,施永飞还是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的马舍村已经相当富裕。“现在的马舍村包括了当年20多个自然村。以其中小马舍村为例,当年就有胶木厂、眼镜厂、钣金厂、五金厂等五六家村集体企业,日子过得蛮滋润的。”
到底有多富?“富不富,看车就行了。”施永飞说,当年小马舍村,村部有一辆“小面包”、一辆小吉普,村集体企业还有五六辆小货车在上世纪80年代,那是“相当豪华”的装备。“到顶峰的1992年左右,小马舍村一年的集体收入刨去各项开支,净利润还有四五十万!农民在村集体企业里上班,一年2000块笃定的。”
“我当时在市里的事业单位上班,月工资也只有100多元。”一旁,苏州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葛明笑着补充。
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马舍村发现“发展的风向变了”。当时,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苏州日渐深入人心。1996年开始,苏州掀起大规模环保风暴,对“十五小”企业大力度关停并转。到1997年底,大马舍村范围内的“十五小”企业全部关停搬迁了,就剩下了两三家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转制企业,村子日渐衰弱下来。
“村民有抱怨吗?”记者问。
“说没有,那是假话。但是,不严重,因为大家那时候已经明白,保护太湖也是为了我们自己。”但是,思想的“丰满”不能掩盖现实的“骨感”:这以后到2000年之前的两三年,马舍村非常“难熬”施永飞将之称为“空窗期”:“村集体没钱,基础设施建设一样干不起来;村民无处打工,收入也难以得到保障。”
穷则思变。“到2000年左右,我们找到了新的发展方向,把旧的集体土地通过改扩建,建起标准厂房,出租给精选的企业使用。”这一次,他们对企业的遴选相当严格,必须“零排放”要么无污水;有少量污水的,必须接入配套建设的厂区污水管网,统一送到吴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此后,马舍村渐渐复苏。不过,由于企业数量不多,而且受到严格的限定,相较于苏州其他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今日马舍村只能算是“中等偏下”水平。
时光的年轮转到了2010年7月。这个太湖之滨的村落,忽然闻听一个令他们意想不到的好消息:“说是市里下文件,要给我们村每年补偿100万!”
让村民们惊讶的,是2010年7月,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要让生态环境的守护者,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基本农田,不低于400元/亩;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行政村,每年按每村100万元给予生态补偿;对太湖、阳澄湖及各市、区确定的其它重点湖泊的水面所在行政村,每年按每个村50万元给予补偿……”
“没想到,因为不发展,还能得到补偿!更没想到,补偿不是两三万,而是100万!”2011年元旦刚过,施永飞代表全村领到了这笔“巨款”,“真是觉得好开心啊!”
那么,这笔钱村里是如何使用的呢?“这个钱,一不发给干部,二不发给村民,我们全部用于村里的环境改善。”说话间,施永飞带记者来到了附近的“寺前”自然村。村口,一条窄窄的沟渠里,漂浮着一簇簇的水草“这是今年才搞的拦截氨氮的拦截渠”;拐个弯,记者看到数个标着“污”字的水泥窨井盖“我们去年在这个村实施了家庭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到明年,我们所有的自然村可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也就是说,每家每户排放的污水可以全部集中送到污水处理厂,一滴也不会流向太湖”;进入村落深处,一条清洌的小河吸引了记者的目光,只见河中水草清晰可见,小鱼不断翻出涟漪“由于污水全部集中收集,这条直通太湖的小河也变清了,现在又能淘米洗菜了!”
在寺前村集体苗圃里,正在锄草的严阿姨告诉记者,她今年62岁了。“村里现在最干净最漂亮”,作为村里的绿化养护工,每个月她可以拿到1300元钱工资。
苏州市副市长王鸿声告诉记者,苏州生态补偿实施两年来,仅市区一块,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生态补偿资金21525万元,累计补偿水源地村29个、生态湿地村105个、连片水稻田5.52万亩、生态公益林24.33万亩。“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行,有效改善了受偿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识显著增强。”
“苏州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过去,我们的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是用于‘支持发展’;而现在,我们的财政转移支付,还要用于支持‘不发展’。” 正在苏州调研生态文明建设的副省长许津荣指出,生态补偿的实质,是补偿因生态保护造成的发展机会损失。近期要在省级层面探索“顶层设计”,建立起生态“补偿”与生态“赔偿”相接轨的环境经济政策,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落到实处。“过去,我们只有生态‘赔偿’,污染了别人,要给予‘赔偿’;而现在,你为保护环境作出了贡献,也应该得到‘补偿’。”
本报记者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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