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泾县林业局 作者:泾县林业局
专业号:安徽省自然保护管理站
2014/12/18 15:04:4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加工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泾县森林公安局结合当前实际,集中警力对重点市场和相关行业进行突击清查。 针对年前各类家禽市场消费量大等特点,极易发生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2月9日清晨泾县森林公安局集中警力对县城太平湖、贺村农贸市场、家禽经营加工屠宰场所进行集中清查,严厉查处市场内野生动物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扣押不法来源的野生动物,斩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销赃渠道。行动中清查民警仔细查看经营户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认真核对出售产品种类,共收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颈长尾雉1只、省二级地方保护野生动物环颈雉15只、省二级地方保护野生动物黄麂7头,涉案经营户3人。清查中县森林公安民警还积极对市场内各经营户业主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各位业主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要求业主从自身做起,不收购、出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 本次行动的开展有效巩固了我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同时也彰显了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立场,切实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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