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节能协会章程已由大学生节能环保协会筹备委员会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章程公布并开始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节能协会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素质,普及节能知识,丰富校园文化。大学生节能协会是在后勤集团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全校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协会旨在让更多的人关注中国节能建设,组织成员普及节能知识,努力提高成员素质,为建设节约型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三条:做好节能宣传与咨询工作,切实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助理两名。协会下设三个部门,分别是宣传部,外联部,秘书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则根据协会工作开展需要来设立。
第五条: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全面事务;干部例会负责对协会活动的策划、安排以及重大事务的讨论和解决等;
宣传部:
(1)负责对协会的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定期考核,协会活动方面的通知
(2)负责整理宣传资料,包括宣传资料的具体内容、活动的宣传方案。
(3)负责协会的校内外的形象宣传、网络宣传。
(4)收集并管理各大传媒、友情协会的联系方式。
(5)负责协会最新工作动态,及重大活动的前期宣传
外联部:
(1)负责协会与其他协会,社团的融洽等工作。
(2)经常与公司、企业保持联系,外出进行谈判,为协会拉赞助。
(3)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赞助工作。
(4)协助协会各理事部开展各项工作,帮助部长完成工作。
秘书部
(1) 负责对具体活动的组织、各种活动的具体实施;
(2) 负责协会的日常组织工作。
(3) 负责协会重大赛事活动的前期组织、后期协调及工作调度。
(4) 组织会员的学习、娱乐工作及每周的活动安排。
(5) 当有重大活动时负责组织临时活动委员会。
第三章:组织纪律
第六条:协会会员要自觉遵守协会纪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七条:会员要按时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将视为其自动退会,会员资格将被取消。
第九条:协会成员在不影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情况下,可以加入其它社团组织。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权利:
1)享有决定是否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2)有权获得有关协会活动方面的资料,以及协会各阶段工作计划;
3)在协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5)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报请人事部批准。
第十八条:义务:
1)协会会员应具备健康向上的进取精神,遵守协会章程并自觉主动维护本协会荣誉和利益;
3)会员有宣传,支持协会各项活动的义务,并应积极、主动的发挥自己的才能,献言献策,为协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4)会员有违反本章程者,由人事部劝其退会并做好备案工
第十一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第十二条:不定期邀请老师为会员讲授法学知识、开展讲座。并对学术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三条:不定期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活跃协会组织生活,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十五条:每学期期末评选优秀会员,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力,也有义务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利和义务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会员人人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长、副会长、团支部书记由民主选举产生,对本协会的发展负责。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各部部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会长提名选举产生。各部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会长任命。
第十八条:建立会员档案。
第五章:入社条件
第十九条:拥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拥护党的领导。
第二十条:遵守法规节能,遵守校规校纪。
第二十一条:热爱节能,关心节能,乐于助人。
第二十二条: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考察合格后予以批准加入。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经费以上级拨款为主,自筹为辅.
第二十四条: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工作开支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开支。工作活动支出,需报销经费的个人或部门须凭发票,经会长签字后报销。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财务每学期定期公开,接受监督;换届时由新老干部负责本协会资产移交。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至少半数会员提议,并向会长提交报告。
第二十七条:由干部理会决定修改章程,并向全体会员宣布修改章程,且有半数以上会员通过方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公布之日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大学生节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