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辽宁湿地1
2017/5/12 8:46:15
来源: 辽宁日报
本报讯 从5月1日起,《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湿地保护实现了有法可依。2016年4月,盘锦市成立起草小组,组织草拟《条例(草案)》,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数次易稿,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今年3月31日,省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盘锦辖区内有21.65万公顷自然湿地(不包括水稻田等人工湿地),占该市土地面积的53.2%。《条例》的施行,使盘锦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更明确、更有操作性、更管用。
□秦丽娜/本报记者/刘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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