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湿地立法迫在眉睫

媒体:绿色时报  作者:迟诚
专业号:孙阁
2011/3/10 9:47:22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赵学敏
    采访:中国绿色时报记者 迟诚

    “湿地立法迫在眉睫!”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林业局原副局长赵学敏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认为,湿地生态系统在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应尽快解决我国湿地生态保护法律缺失的状况。
    赵学敏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丰富的主要国家之一,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湿地资源和功能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湿地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我国至今没有湿地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为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作用,积极应对气候变暖,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因此,湿地专门立法非常重要。
    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的法律法规条文涉及湿地,但这些个别条款规定都是零碎的,没有考虑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特殊性,因此不能适应湿地保护的需要。同时,《湿地公约》组织对各国湿地保护非常重视,针对我国湿地立法进展迟缓,已多次敦促我国尽快制定保护湿地的专门法律法规。赵学敏说,我国作为《湿地公约》缔约国和常委会成员国,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基础和保证。
    赵学敏说,现有法律法规过多偏向湿地经济功能的开发利用,无法满足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现行的一些有关湿地资源要素的单行法规对湿地资源要素的利用主要是从经济效用的角度加以考虑,很少考虑资源的生态功能价值;立法目的更多侧重于如何更高效率地开发、利用湿地而非保护湿地。这些单行法规不仅不能起到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作用,还可能通过促进湿地的过度利用而加剧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衰退。
    除了湿地保护法规的缺失,赵学敏认为湿地保护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资金短缺等问题。为此他建议,除了尽快制定并颁布《湿地保护条例》,还要提高各地政府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杜绝由政府行为导致占用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希望“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对湿地的资金投入,并能够兑现落实。
阅读 305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