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1/2/21 11:14:49
今天(2/12)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频繁发生山火或造成重大山火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火灾肇事者,要同时追究其经济责任;对故意纵火的违法犯罪分子决不手软,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
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透露,今年2月以来,我省大部地区天气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又逢春节长假,农村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祭祖烧香烧纸、小孩玩火、烧田基草、违规炼山等现象尤为突出,进山旅游休闲人员增加,野外火源复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2月2至11日,全省共监测卫星林火热点465个,其中报告山火92宗,所幸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从火灾发生的特点看,一是时间比较集中,仅10天时间里,就发生山火92宗;二是地域比较集中,主要发生在韶关、梅州、河源、清远4市,山火数占了全省山火总数的89%;三是引发山火的原因比较集中,主要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田基草、违规炼山和上坟烧纸等引起。一些地方山火频发,除客观不利的天气条件外,主要是部分地方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
工作不力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和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建设幸福和谐广东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护责任到位,哪级出现问题,就追究那级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针对近期山火多发的情况,2月11日,刘昆副省长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加强森林防火专业化建设,强化火情应急处置。
今后,凡频繁发生山火或造成重大山火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山火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检讨,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也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说明理由,并视情况由省、市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严防死守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春耕农忙季节,野外烧田基草、烧果园草、烧灰积肥、造林炼山作业多等人为用火频繁,火灾隐患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为此,通知要求各地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管住火灾源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巡逻执法,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凡四级高火险或3级风以上天气,严禁一切炼山作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旅游点、风景区、墓地等火灾易发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关键部位看牢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强调,各地严阵以待,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要按照国家和省森防指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专业化水平,强化应急处置,抓好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防扑火综合能力。
据了解,从明日(13/2)开始,省林业局将组织9个工作组,由11位局领导包片、93名处级领导包县(市、区),深入各地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各级森林公安将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对火灾肇事者,要同时追究其经济责任,对故意纵火的违法犯罪分子决不手软,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