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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采伐细节亟待规范

媒体:重庆日报  作者: 颜明华,薛小霞
专业号:重庆湿地
2009/7/21 14:57:46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集体林权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内我市将完成确权颁证的主体任务,眼下,我市各地已进入关键时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去年9月我市进入林改全面推进阶段以来,我市林业产业逐步激活,但与此同时,林权制度变革下的忧患也一并显现。

  30年的期待

  昨日,南川区木溪乡黎香湖村五组的杨思明,从区林产公司领到了4000元的采伐分配收入。

  这笔收入让他等了30年。杨家屋后30多亩马尾松林,是他15岁那年种下的。经历了30年的漫长等待后,这片林子终于“变现”了。

  去年8月,南川区率先对所有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后,在土溪乡黎香村五组进行林地联营试点。农户将自留山或承包林流转给区林产公司,林产公司对林子进行间伐并种下楠竹后,农户按一定比例获得间伐收入,待楠竹销售或产生加工效益后,还可以参与增值分配。

  杨思明所在的村民小组,已有30个农户将总计800亩的林子交与林产公司联营,目前户均获得间伐收入1000元。“这些林子几十年来在严格的禁伐令下,连必要的抚育性间伐都没有,很多长成了十多年既不长高也不长粗的‘小老头树’。”杨思明说。

  在丰都县包鸾镇,福建人林海光于2007年承包的2000亩林子中,有560亩于去年底成为市级商品林采伐试点项目。林海光按照林业部门审批的项目设计,砍掉部分质量差的林木种上了速生树种。

  “我终于等来了林子‘复活’的时候。”林海光说。

  林改激活效应显现

  林权制度改革,搅动一池春水。

  去年,市林业局确定南川区在全市惟一全面实施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政策性保障、森林资源流转、六项配套改革试点,该区随之组建林地林木交易厅。时至今日,已通过这个大厅规范流转7宗林地,面积2770多亩。“比之前几十年的总和还多。”南川区林业局局长王中伦说。

  “使新颁的林权证有着跟土地承包经营证一样的法律效力,以法律形式明确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是一个‘铁证’。”市林改办一负责人表示。

  “铁证”颁下万林春。在城口县,近半年每个月的林地流转量呈5%的速度爬升,包括林农在内的林业投资以每月13%的速度猛增。市林改办的信息表明,目前,全市以转让、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流转山林3200多宗,流转面积达660多万亩,金额超过6亿元。

  采伐多少?怎样采伐?

  林权改革对林业产业的激活效应在逐步显现,“隐忧”却迅速凸现。

  近半年来,丰都县不少林农刚拿到林权证就到林业局询问采伐的问题时,明显表现出“砍光头”的倾向。“森林的科学管理和经营提倡适当的抚育性间伐,但每片林子实际情况不一,科学管理主观性强而没有统一的标准。”丰都县林业局资源科科长杨素说,如果林农急功近利砍光林子,无疑会对国家多年苦心经营起来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林权改革赋予林农或其他承包人充分的处置权,使整个林业行业管理的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王中伦认为,但目前国家缺乏对林农拥有自主经营权的林子的采伐方式、采伐量等细节的规范,林业管理部门因此将面临更为复杂管理局面的挑战,这是“后林改时代”需要迫切研究的事情。

  林改之前,林农砍一棵树也得经村、乡镇层层上报至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而且审批周期较长。而在林改新政中,一定额度的采伐指标被下放给乡镇,但乡镇如何将指标公开、公正地分配给林农及其他经营者,这也是今后必须面对的问题。

  市林改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正在提前把握并加紧研究充分放权后的有效管理,与此同时,对林农进行科学管理、可持续经营的宣传教育也显得迫切和紧要。但他表示,更多的实践结果和有效经验,有待试点区县探索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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