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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碧水行动" 影响水环境77企业将搬家

媒体:重庆晨报  作者:杨光毅
专业号:重庆湿地
2008/10/21 9:02:49

市民家中的自来水,水质将更有保障。修订后的《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08年-2012年)》,昨天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从现在开始的新一轮“碧水行动”,详细规划了2008年-2012年的“碧水行动”每年要完成的任务、达到的目标等。初步测算,“碧水行动”投入资金将达163.8亿元。

主城饮用水源保护范围 市政排污口将不再直排

《实施方案》中,饮用水源的保护成为重点之一,并明确将实施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截留。

具体目标是,2010年前,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市政排污口排放的生活污水,将不再直接排入饮用水体。这些生活污水,将被截留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红工水厂保护区内有一个协和渣场,其渗滤液将接入市政管网。

水土水厂、北碚水厂、铜罐驿提水工程、西彭水厂、和尚山水厂保护区范围内,工业废水的直排将终结,截留进入市政管网。

部分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畜禽养殖场或散养点,成为饮用水的污染源。实施“碧水行动”后,这些畜禽养殖场或散养点,将搬迁或取缔。

2010年前,同兴水厂、悦来水厂、红工水厂、水土水厂、北碚水厂和茄子溪水厂保护区内,8个畜禽养殖场搬迁完毕,取缔5个畜禽散养点。

高家花园水厂等7个水源保护区内的囤船、经营性餐饮娱乐船,在2011-2012年间搬迁。

长江、嘉陵江的都市区段及其上游沿江区域,将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隐患的工业项目,如化工、造纸、印染等。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则在禁止之列。

100客位以上客船须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在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王鸿举专门提到船舶污染的治理。

《实施方案》提出,逆水航程4小时以上在用大型船舶、100客位以上客船、总重600吨以上机动货船,必须安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其他载客人数比较少的船舶,也需要安装污水储存设施。船上污水统一收集后,交岸上处理。

今年底前,所有进入湖泊的机动船,都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止污染的设备、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施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有污染物接收和处理设施。

明年,相关单位、企业等,要制定船舶污染应急预案。2011-2012年,船舶突发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库,将建设完成。

3年内,重庆将启动3项船舶流动污染治理项目,涉及船舶废弃物接收工程、化学品洗舱基地工程、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

2011年到2012年间,要完成主城区、涪陵、万州、郭家沱、黄旗、红溪沟等处的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主城鸡冠石、万州青草背、涪陵盘蛇子、江津川顺等化学品洗舱基地,也在这个期间建成。

上游制造污染要补偿下游

上游制造污染,下游成为直接受害者,而且容易“扯皮”。因此,《实施方案》对跨界次级河流的污染治理,提出了补偿方案。

补偿方案的核心,是上游区县制造污染后,要适当承担受污染的下游的“埋单”费用。

今年,将制定《重庆市跨界次级河流污染补偿暂行办法》,确定次级河流的跨界断面、污染物的监测与核定、污染程度评价、污染补偿额度、责任分工等。

根据跨界断面监测数据,核定排污量和补偿额度。超出核定的排污量,就得适当为所制造的污染“埋单”。而且“埋单”的费用,由市财政从区县财政年度转移支付中直接扣缴。

污染补偿试点从梁滩河开始。2010年,在小安溪、濑溪河实施。2011-2012年期间,重庆所有污染严重的跨界次级河流,都将全面实施跨界断面污染补偿。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到2012年,将先后对桃花河、清水溪、龙溪河、花溪河等河流的污染进行整治。主城清水溪、梁滩河、大溪河、花溪河和一品河等5条劣五类水体的次级河流,成为整治重点。

影响水环境安全77家企业将搬迁

从保护水环境考虑,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等行业中,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将逐步淘汰。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同步完成重点污染物减排指标替代置换项目。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和区域,将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已存在的企业,如影响了水环境安全,将逐步实施环保搬迁。

初步计划,今年将搬迁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明年实施环保搬迁的企业,涉及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2010年,重庆市长江轴承工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实施环保搬迁。2011年到2012年,搬迁重庆西南制药一厂等16家企业。

此外,重庆计划在3年内,完成86个工业污染项目的治理。5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1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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