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奋斗目标,坚持环保优先、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开展农村环保工作,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目标。依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陕环函[2008]560号)要求,认真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现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是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目前,国家开展的生态示范创建主要为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以及生态村的创建。在各类创建考核指标中除了对当地经济水平和村容村貌有着较高的要求外,还涉及到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畜禽养殖粪便处理、清洁能源普及率、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因此,我市将生态示范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载体,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县(区)、环境优美乡镇(街办)和生态村的创建,以规划为龙头,以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着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从2003年我市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截止现在,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9个、生态示范村43个;今年申报国家生态示范县(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均已通过省级验收。当前,我市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积极性很高,“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启动创建1个生态县、16个环境优美乡镇,68个生态村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拟再启动1个生态县、13个环境优美乡镇和84个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目前,已有19个乡镇(街办)和42个村庄编制了生态创建规划,并启动了创建工作;其他各乡镇(街办)、村庄也正在积极编制生态规划材料,开始前期筹备工作。
(二)农村饮水源地保护工作广泛开展。农村饮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市各涉农区县的乡镇、村组的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剧毒农药和堆放垃圾等,防止水源受到污染。二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饮水工程项目建设。我市大力支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立水处理设施,全市2007年共投资9552.5万元,完成饮水工程处145处,在建60处,解决了21.6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始启动。针对我市农村群众居住地理位置差别较大的实际,我们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分散和相对集中、环境工程设施与自然净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对于城市、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基本纳入城市、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我市已建成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分别日处理污水2.5万吨和5万吨;阎良区、高陵县污水处理厂即将在年底建成试运行,户县污水处理厂预计于2009年6月份建成,设计处理能力合计6.5万吨/日。这些区县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行,在解决区县城区污水处理问题的同时,也将城区周边部分农村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管网处理。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尤其是农家乐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的指导其采取各种处理工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受纳水体为非重点流域、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我们建议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对于在有常年流水河流附近的建制镇,建议优先考虑人工湿地。目前,我们已经拨付环保资金支持了一个农家乐集中地区建设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并拟支持8个较偏远乡镇建设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其中4个乡镇已编制完成科研报告,并开始前期筹备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初显成效。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我市农村地区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划;二是在农村地区开展村庄垃圾收集站台和区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鼓励各涉农区县逐步推广村收集、镇中转、县(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在全市农村村组建立了垃圾环卫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保洁员。目前,我市90%以上的村庄建设有垃圾站台,并由专职人员定期清运到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三是对全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的垃圾场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后督察制度。
(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功能区,强化了畜禽养殖环境监管,目前已基本实现了禁养要求,全市无一禁养区存在畜禽养殖场现象。二是定期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行动。摸清了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底数,对全市14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的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治要求。三是大力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积极鼓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目前,我市已通过下拨11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了4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其中户县马村养鸡场生态示范园区、阎良区绿源瘦肉型猪繁育基地和临潼溢盈畜牧养殖公司通过建设沼气发酵池,不仅有效利用了本厂的畜禽粪便资源,也大幅节省了不可再生能源用量;目前,又有5家畜禽养殖场已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可研报告,其中蓝田县安村立体养殖场已率先基本实现了“畜―沼―农”综合利用模式,污染防治规范、到位,体现了农业循环经济理念。
(六)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显著。我市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近年来,全市以农业综合开发周至县沙河流域项目、黄河水保生态工程渭河流域未蓝项目、国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工代赈水土保持项目、淤地坝系建设等一批重点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把小流域的资源优势变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在治理中先后涌现出了周至虎峪、户县东岭、长安红草河、蓝田沙河子、临潼东岳穆寨等大量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典型和阎良黄土塬区水保生态示范园、蓝田县红河坝系骨干亮点工程。集高标准治理、高起点开发、高科技含量为一体,初步实现了治理一条流域,发展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积极有效地推进。截至2007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2.1平方公里,占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的63%,水土保持已成为农村山区发展的生命线工程。
二、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长久以来,重经济轻环境,环境保护工作重城市轻农村,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我市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及地表水,容易受到污染,虽然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但一部分地区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是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垃圾三级处理模式处于初步阶段,大多数农村还没有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垃圾处理需求,大量垃圾被集中堆放,垃圾渗滤液问题影响严重;无足够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导致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受到影响,个别地区甚至影响到村民的饮水安全和农田质量。
三是农村工业污染依旧存在严重隐患。我市农村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虽然近两年关闭了一部分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但仍然有一部分工业企业污染较重。
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进展缓慢。目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粪便综合利用处理设施缺乏。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目前,我市对农药品种使用上还未有具体管理措施,农民群众图省钱,大多都使用普通化肥,而这种普通化肥大部分都渗透到土壤和水体,对农田及周围环境产生着一定威胁。
三、当前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导致当前我市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结为5个方面。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我市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地方经济实力有限,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农村成为污染治理的盲点和死角,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任务相当艰巨、繁重。二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三是农村环保机制不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机制体系尚未完全理顺,相关部门之间联系和交流还不够,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四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绝大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五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财力、条件的限制,我市环保宣传主要集中在城镇区域,宣传教育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因此部分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还比较淡薄,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只顾抓眼前经济建设,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还时有发生。
四、关于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纳入研究范围,并明确提出了多项农村环保工作政策措施,农村环保工作迎来了重要的历史性机遇。当前的农村环保工作,我们认为应着力在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保力量等几个方面进行:
(一)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一是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个环保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各级政府和村组要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政府支持为主,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切实加大农村环保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应每年安排一定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治理。二是采取政策倾斜,对于环保类项目及其他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优先考虑资金补助。三是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办法,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种类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三)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认真做好应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逐步设立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在乡镇政府建立环保检查员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