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卓有实效地开展了“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大署办[2008]7号),对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世界湿地日”宣传纪念活动。行署副专员吴玉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于2月2日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了《加强湿地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署名文章,对湿地的面积、特点、作用、破坏的情况、面临的问题及今后一个时期湿地保护的任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2、开展了湿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国家林业局驻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制定了《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2008年1月24日至2008年3月24日,在全区各县、区、林业局及自然保护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和危害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编辑出版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资源》一书。通过对大兴安东部林区湿地资源调查数据研究分析,编辑出版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资源》一书,较全面地反映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分布、类型、数量及动物植物区系组成、生物多样性、群落分类、生产力及资源利用、湿地保护状况,展示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特有的神奇及优势,对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建立了湿地信息发布制度,完成了湿地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了全区湿地信息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组建了全区湿地保护管理信息员队伍,注册一个省级湿地网站和三个湿地类型保护区网站,组织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信息员在“湿地中国”网站上发布湿地综合信息108条,其中,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处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发布各类信息78条。上报信息发布工作经验介绍一篇。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湿地中国”网站发布信息统计七次通报中均名列前茅,受到湿地中心领导的好评。组织湿地信息员参加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举办的湿地保护政策、管理研讨班,学习了国内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交流了经验成果,有效地提高了湿地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5、完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数据库建设,建立了湿地保护信息平台。
为了及时掌握我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状况,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调查收集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有关信息的通知》(林湿综字[2008]18号)文件精神要求,深入到各湿地保护区,认真调查搜集了我区有关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建立了湿地保护信息平台,完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数据库建设,及时上报了我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调查表。
6、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项目申报工作,为开展好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09年湿地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林湿调字[2008]31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实际,组织编制了《2009年湿地资源调查项目申请书》,并以林业集团公司文件形式上报国家林业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为开展好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组织编制了《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火烧后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实验方案》,为南瓮河火灾区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南瓮河自然保护区先后在2003年和2006两年发生了两起特大森林火灾,此次火灾使南瓮河湿地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的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尽快保护与修复该区域森林资源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黑龙江大兴安岭火烧迹地烧死木清理及植被恢复更新会议纪要》精神,组织编制了《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火烧后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实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就《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做出了科学的分析,提出了论证意见。按照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和专家组意见,本着科学审慎、实事求是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对《方案》进行了重新规划、调整和完善,并经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林业局,待国家林业局批复后将立即组织实施修复工作。
二、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区湿地保护工作还刚刚起步,许多工作还没有进一步深入,由于国有林区长期以来受木材生产为主思想的束缚,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生态保护认识不足。工作层面上还存在认识程度不高,缺乏足够的重视,重利用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已经破坏的湿地恢复难度很大。
2、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工作缺少资金支撑。目前所开展的湿地宣教、保护管理及拟开展的湿地功能恢复等工作,都由于资金短缺而影响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大兴安岭属于国家局直属森工企业,天保工程前已经累计为国家生产商品材1亿多立方米,为国家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可采资源已濒临枯竭。目前,我们在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的同时,还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仅靠企业来承担巨大的生态保护建设资金已很难实现。因此,应借助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全面启动这一有利契机,把所开展的湿地保护及恢复项目所需资金纳入中央预算加以解决。
3、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没有纳入到全国规划。我区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没能纳入到《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使国家林业局相继批复的绰纳河、北极村等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及恢复项目至今不能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严重影响了我区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的全面实施,将对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4、湿地保护管理人才匮乏、科研基础条件差,湿地恢复缺乏成型技术。由于地处偏远,加之湿地工作单调乏味,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基层保护管理机构大专以上专业人员寥寥无几。对于采金矿体和“水湿地改造”及农业开发破坏的湿地,目前还没有十分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恢复技术。
三、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林业厅局长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己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结合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设专栏,通过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世界湿地日”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多重效益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从而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利用大兴安岭资源馆这一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保护湿地的生态意识,让全社会重视与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实施《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步伐,科学有效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我区25年湿地保护和恢复的中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要求,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尽快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争取完成大青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图强常青黑嘴松鸡地(县)级保护区、保护小区和保护地建设,逐步加大我区自然保护面积。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4、积极做好嫩江源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嫩江源湿地保护及功能恢复项目》年度计划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嫩江嫩湿地保护及恢复项目的初步设计》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项目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5、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安排布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区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待2009年湿地资源调查项目批准后,成立调查组织机构,组织编制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落实参加全区湿地调查人员队伍,举办湿地调查技术培训班,邀请有关湿地专家讲授湿地调查的有关技术要求。
6、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协调,组织我区湿地信息员参加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湿地保护管理知识和信息网络建设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领域,有效地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为全面加强全区湿地信息员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应该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专项法规,使湿地保护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鉴于大兴安岭林区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巨大作用和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建立完善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受益的省、区应该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方式给我们以补偿。
3、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调整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报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尽快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并协调落实已经批准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确保国家湿地工程计划项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