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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专家组验收海珠湿地公园 试点建设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海珠湿地
专业号:海珠湿地
2015/9/17 9:00:44

2015年9月9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马广仁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吴晓松副司长、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刘国强书记、北京林业大学张明祥教授组成的考察验收组,对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考察验收。广州市政府周亚伟副市长、广东省林业厅孟帆副厅长、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杨国权书记、海珠区区政府徐咏虹区长、海珠区委常委李海洲常务副区长等有关领导陪同验收。

2012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准采用“只征不转”政策一次性征地保护海珠湿地;4月23日,仅用40多天,完成了涉及8个村、1.1万户、3.4万人,共11044亩的征地签约工作;同年9月29日,完成湿地一期1000亩建设,并于10月1日正式开园;2012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海珠湿地成为广州地区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海珠区坚持“生态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经过两年多的保护和恢复建设,加强科普宣教建设、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湿地科研监测建设、湿地合理利用等各项试点工作,提高了周边生态环境水平,凸显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通过开设亲子自然课堂、国学课堂等系列课程,精心打造海珠湿地自然学校,举办海珠湿地石硖龙眼节、观鸟比赛等群众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2015年,成为全国23个重点建设湿地之一,也是广东省目前唯一一个国家重点建设湿地。

专家组实地考察了海珠湖、湿地一期、二期,认真查阅了保护、调查、科研监测及科普宣教等档案资料;观看了海珠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汇报片并听取建设情况汇报。专家组对照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逐条检查,并充分肯定了海珠湿地公园在生态保护、科研宣教、服务配套设施、科研监测等方面亮点突出,基本达到湿地公园建设的目的。专家组认为,海珠湿地公园区位重要、各级政府领导重视、资源丰富、交通区位好,并采取了有力的湿地保护措施,使海珠湿地内水质和空气明显改善,动物生境日益优化,生物多样性逐步提高,同时就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评估会上,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马广仁主任说:海珠湿地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特色鲜明、条件优越,工作扎实,引领作用明显。海珠湿地仅用三年时间完成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是十分难能可贵,也充分显示了海珠湿地的自信。希望下一步海珠湿地创设一流的建设质量和一流的建设水平,继续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广东省林业厅孟帆副厅长海珠湿地提出新的定位要求,要求海珠湿地以完成国家湿地公园验收为契机,从零开始,确立新的标杆,创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湿地,打造彰显自身特色的湿地品牌;并希望广州市和海珠区结合丰富的湿地生态资源打造绿色生态水网。周亚伟副市长和徐咏虹区长分别代表市、区进行表态,周亚伟副市长表示广州市政府将以海珠湿地为蓝本,大力推动广州市其他符合条件的湿地积极申报国家湿地公园;徐咏虹区长表示海珠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国家考察验收组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和要求,务实求真,开拓创新,将海珠湿地建设为“中国大都市中央最美湿地”。

海珠湿地将以此为起点,按照专家团队提出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科研监测及国家湿地公园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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