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湖南渠水湿地公园
专业号:湖南渠水湿地公园
2016/12/27 16:13:50
(通迅员:湿地公园管理局 林章建、吴京颖)12月6日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中华秋沙鸭等越冬鸟类同步调查”时,在长田村附近偶尔发现有两只不同于其它隼或鹰的小型猛禽在田间上面的电线上落脚。经专家鉴定为东方红脚隼,它属于会同县境内未曾发现的新物种,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东方红脚隼(又称阿穆尔隼)属于隼形目,隼科,隼属动物,又叫青燕子、青鹰、红腿鹞子、蚂蚱鹰等,是小型猛禽。体长约31厘米,体灰色。腿、腹部及臀棕色,似红脚隼但飞行时白色的翼下覆羽为其特征。其繁殖于西伯利亚至朝鲜北部及中国中北部、东北,印度东北部有一记录。迁徙时见于印度及缅甸,于非洲地区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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