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湿地全面提高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刘士广
专业号:野保科
2008/10/21 9:10:25
辽宁葫芦岛市湿地保护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
 
为加强湿地的有效保护,确保河流湿地水质安全,落实湿地保护有关规定,给各种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生存环境。葫芦岛市政府研究决定,首先从河流湿地抓起,对本市的连山河、烟台河、六股河、王宝河、八家子河、五里河、茨山河、女儿河、兴城河9条河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各河流的“河长”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编制并领导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质及综合整治规划,督办环境改善工作,确保河流湿地安全,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河长”政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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