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白城市猎捕野生动物工具销毁仪式在吉鹤广场举行,莫莫格保护区在“雷霆行动”中缴获的捕鸟粘网等非法猎捕工具全部上交进行销毁。此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为建设美丽白城做出积极贡献。
你要知道的关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要负的法律责任!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可并处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违反野生保护法,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擅自驯养繁殖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或者超越驯养繁育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育许可证。
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邮寄、携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五倍一下的罚款;属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者:莫莫格保护区宣教科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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