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徐远德
专业号:徐远德
2010/12/8 17:18:36
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贩卖、运输越冬候鸟和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候鸟的越冬安全,日前,都昌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下发《关于加强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通告》。
通告指出,所有候鸟资源及其栖息地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杀害、贩卖国家保护的越冬候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垦占用湿地或改变保护区的湿地用途;对破坏湿地和非法猎捕、捕杀、收购、贩卖、运输候鸟或其产品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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