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无可替代”说商榷(上)
陶思明(2016.12.19)
2016年11月23日,江西省有关部门网站发布鄱阳湖水利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针对公示后社会上就该项工程(以下称“鄱湖工程”)表示的生态担忧、保护诉求和非工程措施解决鄱阳湖水问题的建议等,一些媒体又陆续报道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拟建“鄱湖工程”的权威性说明、积极性解释和支持性主张等,使我对工程情况有更多了解,也看到不少负责任的说法。如:“鄱阳湖入江水道是长江与鄱阳湖的交汇点,草洲为鱼类天然的产卵和摄食场所,而这一带又是重要的采砂区,采砂严重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影响鱼类的产卵繁殖。”“泥滩和草洲是经过长年累月形成的,也是越冬候鸟的主要栖息地,采砂直接破坏了泥滩和草洲,影响越冬候鸟的栖息环境。”虽然说的是“采砂”,用来反推表现形式不同的“鄱湖工程”生态影响,即修建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加上人为定向调控,显著改变入江水道和鄱阳湖生态系统的自然性,进而影响长江河湖生态系统多样性及其物种多样性,却不失为重要参照。但另一方面,细品报道传达出的诸如“‘建闸方案’无可替代”说、“三大作用无可替代”说或工程上马似已决定在先说等重量级信息(为表述方便,以下通称“无可替代”说),甚感也还存在诸多值得进一步商榷之处。试举例如下:
一、“鄱湖工程”目的也即要解决问题上说法不一。从“无可替代”说提到至少论证过的3种方案(用地下水保障居民用水、增加饮水设施、对鄱阳湖流域水库进行联合调度)看,工程都指向“枯水时间提前、枯水期延长、水位超低等情况”,重在“解决湖区灌溉和居民饮水困难等民生问题”,认为“如果有了水资源,一切会好办”。但另有说者称“从水资源量来看,鄱阳湖不缺水。”“如果单从解决滨湖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来说,可以通过改造提灌站和增加引水设施来解决。”“鄱阳湖水利枢纽是一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应对江湖关系变化作用、生态作用、改善湖区通航”,因而前述论证过的“三种办法(方案),综合效益都比不上建闸”。同义表述的还有“如果单从解决滨湖区季节性缺水,可以通过修建提水泵站等手段解决,但生态、航运等功能无可替代”,或“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解决,鄱阳湖工程部分作用无可替代”等。
暂且放下某论证过的方案说流域大型水库为鄱阳湖补水,以“满足水库基本功能”为前提,致使补水对鄱阳湖水位的“抬升作用非常有限”的偏颇性,和“无可替代”说尽管把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看法”等同已经有所决定且不可更改,并不意味着以生态代价小的“联合调度”等非工程措施替代“鄱湖工程”的可能性就此终结了不说。仅就明显不同的“鄱湖工程”目的说并体味其含义,不免使人感到,这样一项要付出中国第一大河、第一大淡水湖间自古以美轮美奂自然节律互为联系的自然价值高度不再,工程运营影响区自然生态系统所剩无多的自然性受人为驱动力行将大幅度改变,并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显著威胁长江-鄱阳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生存发展等巨大生态代价的工程,却在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和为什么是“无可替代”的唯一选择上,还不够明确、清晰,也缺乏充分说服力,表明供给侧与需求侧还不够匹配,不宜积极推动、仓促上马。
二、“鄱湖工程”性质定位各有不同且多存在与事实不相符合的情况。有的说“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是通过小规模的开发,实现大规模生态环境保护”,这已明显有违事实,但更有离奇者居然指称鄱阳湖水利枢纽本质上是一个“没有开发任务”的“保护工程”,更难服众。当然也有指出“水工程,一定会对利益相关方造成一定影响”者,认为“评价水利工程的好坏,是看如何平衡利弊”,可理解此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鄱湖工程”的开发本质,不过影响力明显不如前者。
且不论“大规模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所指和“保护工程”的本质特征、表现形式何为,及至如何平衡利弊关系。这个将横空出世于鄱阳湖入江水道上,“设计轴线总长2993.6m,拟设置64孔泄水闸”“由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过鱼建筑物、过江豚建筑物和连接挡水建筑物组成”,汛末(9月~次年3月底)闸门关闭“对湖区水位进行调控”,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明确告知公众的“Ⅰ等大(1)型工程”,怎么转眼间又成了“小规模的开发”,甚至是“没有开发任务”的“保护工程”呢。此说如果成立,那就得请教什么是“Ⅰ等大(1)型工程”,眼下中国“大”规模的开发会大到什么程度,“开发工程”和“保护工程”在表现形式、认定标准上会有什么本质区别。既然是“保护工程”,也还得请教究竟通过什么途径减免了什么人类活动威胁,改善或满足了什么保护对象的什么需求,在多大程度上解放了长期受到人类管控束缚的自然力,提升了河湖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包括鱼类“三场一通道”在内水生生物生境具体有哪些恢复改善,鄱阳湖湿地能否维持代表其价值高度的自然变异性等。提出这些问题,对一个投资130亿元的“保护工程”不能说过分了,毕竟保护不能标签化。
大家向来认为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强烈,自然生态系统不堪重负而功能退化、环境问题凸显,正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何人类活动干扰的减轻减缓减免、威胁的解除,即为生态文明表现和保护实质进展。而“鄱湖工程”试图以人工控制代替江湖联通自然模式,进而变江湖自然关系为人工调控关系,实现的是人的意志,张扬的是人为力,抑制的是河湖生态系统演化发展的自然性,打乱的是自然秩序,说破坏生态平衡有些不合适,但起码阻碍、干扰生态系统难平衡,怎么能说是“小规模的开发”,哪有这样的“保护工程”。
三、依客观情况科学评估“鄱阳湖水问题”上存疑。“无可替代”说分别有鄱阳湖“枯期水位偏低将是常态化”和“鄱阳湖枯水常态化和趋势化的新变化”等不同表述,并以“随着水位走低,鄱阳湖底总长2930米的‘全国最长湖中石桥’也露出水面”为例,说明鄱阳湖“重病在身”、问题严重。可是请大家一定不要忘记了,自然鄱阳湖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洪水期一大片,枯水期一条线”(《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综合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水位落差枯季大,洪季小”(《长江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影响及其对策研究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87),“河水水位随季节涨落,湖泊水位也随之变化”(《中国湿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我们以科学精神求真务实认识“鄱阳湖水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怎么能离开自然背景看变化,似乎要把历史以降就有的自然现象挥而去之,或者要把自然基础上受自然力和人为力共同影响而本来会有的一些增量甚至极端变化,要看作什么全新现象,担心其可能常态化、趋势化等。
自然生态系统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特别是诸多资源开发利用和人工定向调控工程,更促进了这种变化,也即我们通常所说人类活动破坏了生态系统平衡,也干扰生态系统再平衡。鄱阳湖生态系统概莫能外,更因其“是受江、河制约而形成的连河湖”(《中国湖泊环境》,海洋出版社,1995),湖自身少有主导权,长江和赣江等5河水系变,鄱阳湖不由自主跟着变,因而变化更多,甚至变幅也更大,这都是事实。不过庐山市地标性建筑千年石岛“落星墩”不时裸露,不也雄辩地说明了鄱阳湖“枯期水位偏低”,虽然是现实的,却也是历史的,其之源远流长,尽现千变万化中自然生态系统各自本色的不可更改性,否则古人何以需要以及如何建造得了“落星墩”。再者,假如鄱阳湖像大家现在所期望的永无枯水期,“落星墩”永远深藏不露,何以会有庐山市“地标性建筑”之说。
由此而对今日之鄱阳湖的湖态,我们最好能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根本遵循,抱持平常心,现实与历史、变化与反变化相互照应起来看。人们长期对鄱阳湖及其相关江河水系的过度开发利用,破坏了鄱阳湖原本微弱的自我平衡能力,出现了大家所说的鄱阳湖水问题,这个一定要解决,但也不能没有根据、更没有必要奢望人工能调控出一个想象中的超自然的鄱阳湖来。试想鄱阳湖如果封闭起来不受大环境影响,不与赣江等5河水系和长江及降水、四季变化等自然节律起舞,全天候保持高水位,污染物有进无出且难以自我降解,生境单一,陆生生物少了,水生生物更出不去进不来,它将会变成什么样,是否更好、更有利于人的发展?
又如“人工采砂作用较小”说。不说以河床湖底为作业区,以疏松、搬运、挪腾出新空间为特征的挖砂活动,对“鄱阳湖入江水道段的总容积扩大量”(对应湖水入江量加大)的主原因——入江水道冲刷,有着巨大贡献,那直接的“挖沙贡献率约占1/3”了,怎么还是“作用较小”呢。更有以年挖砂量对应湖水损失量(填充挖砂腾出的空间)者,认为鄱阳湖水量那么大,挖砂影响微不足道,恐怕不能这样以等量水代替等量砂,极其机械地看挖砂的环境效应,这难免有转移挖砂生态环境问题本质和社会关注焦点之嫌。相比之下,前述从如何扩大了入江水道容积量角度看挖砂对鄱阳湖水问题的影响,极具充分合理性,应给予高度评价,当然还有栖息地破坏、水生生物干扰、水文变化、水质影响等角度,都不可偏废。鄱阳湖有N多影响因子,挖砂也有N多影响,仅就计算的对入江水道冲刷的贡献,已三分天下有其一,千万不可小看了。鄱阳湖水问题成因不是单一因素,解决问题也不可能一通百通、一顺百顺,最好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四、对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于江西有失公允。“无可替代”说认为,“鄱阳湖枯水常态化和趋势化的新变化,造成枯水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对湖区民生、生态、经济等多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任由鄱阳湖‘枯水’继续而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对鄱阳湖区生活、经济、生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前一句强调影响的事实性,后一句强调影响的预测性。更有说者感叹若“换位思考,站在湖区百姓的立场上,他们的出路在哪里?”试图通过激发人的同情心、唤起社会共鸣,来加重鄱阳湖水问题份量。还有“江豚濒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枯水是重要的原因,如果任由枯水发展,鄱阳湖江豚必然会减少,专家冀望的‘最后避难所’将不复存在”等警告性论述。照以上各说用词、语义深入理解、合理推断,应该现在甚至这些年来鄱阳湖水问题很突出,生态环境很不好,既严重影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鄱阳湖区乃至长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更危及民生大事,不尽早解决无人能担得起这份责任。
然而可以查证的是,“十二五”期间江西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提高,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部分经济指标实现“总量翻番、位次前移”。2015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6723.8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3021.5亿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9元,增长10.1%等(江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人民网)。取得如此骄人的发展业绩,如果离开了“以江西省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良好发展,当然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鄱阳湖水有洪、枯交错,就有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发展模式,这是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伟大精神之所在,成就了鄱阳湖区乃至江西的物华天宝和鱼米之乡美誉,数千年长盛不衰。今天有问题肯定要解决,也一定能解决,但不能因此就只看到不利的一面。否则,还怎么往前发展,就算上马“鄱湖工程”,不是也要等些年头才可“受益”啊。
而鄱阳湖生态环境肯定大不如前,但是否就一团糟了?不说拥有一批名扬国内外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文化遗产,正在实施国务院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及湿地等保护工程,是国际重要湿地和第十四届世界生命湖泊大会举办地,“全球湖泊保护标杆”桂冠在身等。仅以鸟类和江豚为例,有人描述全球99%的白鹤、30~40%的白头鹤、20~30%的白枕鹤、80~90%的东方白鹳、60%以上的鸿雁等,均在鄱阳湖越冬;有媒体报道科考发现,鄱阳湖“枯水期长江江豚吃喝不愁”(江西日报,2011.2.28);“鄱阳湖成长江江豚‘最后避难所’,连续10年数量稳定全国罕见”(中国江西网,2015)等。鸟类和江豚只是鄱阳湖区不同物种类别和众多物种的娇娇代表者,它们的欣欣向荣基本反映了这里生物多样性的整体面貌。
大家都是辩证唯物论者、实事求是派,这怎么能得出鄱阳湖生态环境急需“鄱湖工程”来“保护”的结论呢?再者,受人类活动影响所有自然生态系统都在退化,水生态更是重灾区,所以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在此一大环境下,怎可寄望鄱阳湖生态环境更加一花独秀,依托鄱阳湖的发展更加超群出众、万事尽如我意。“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离开自然背景和经济社会现状,对鄱阳湖区生态环境以及依托鄱阳湖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实为对江西有不公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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