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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

媒体:云南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3/7/14 7:56:12

记者12日从玉溪市与省政协抚仙湖保护治理调研组在江川县举行的座谈会上获悉,针对抚仙湖保护治理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媒体报道指出的问题,玉溪市和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保护治理思路、措施和办法,强化治污,突出生态,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

从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抚仙湖主要水污染指标无明显变化,综合水质评价总体为Ⅰ类水平。浮游植物、叶绿素α、水体富营养化等水生态指标均有所下降,水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总氮连续23个月的含量月均在0.16-0.18mg/L之间波动,非常接近0.20mg/L的Ⅰ类水质标准临界值。

针对抚仙湖保护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玉溪市制定实施了在环湖公路内侧实施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的“四退三还”总体思路,基本拆除一线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范围内和江川县隔河两岸50米范围内临违建筑19.67万平方米,退出一级保护区农田5632亩,种植乔木灌木48万株,着力构建生态屏障,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污染;坚持高位统筹保护与开发,调整充实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委会领导班子,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负责人,统筹试验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开发管理;健全完善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由市级领导出任抚仙湖流域16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全面启动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控源截污,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坚持“退一进三、退二进三”原则,优化第一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抓好径流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第二产业坚决退出径流区,启动呈澄、晋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进高端旅游项目建设,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消除面源和生产污染;推进面山绿化,加快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清洁湖滩、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田园“四清”保洁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提高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能力,为保护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针对媒体报道的抚仙湖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玉溪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旅游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级保护区存在违规建筑、个别建设项目向抚仙湖违规取水等问题进行整改。(云南日报)(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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