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
为促进国内自然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优秀环境教育场所的示范作用,2014年起,华基金分别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合作,率先推动国内自然教育事业发展。至今,已经陆续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战略支持了4批共56所”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简称“自然学校试点”);推广自然学校建设的“三个一”模式,即“一间教室、一支环保志愿教师队伍和一套环保课程”。
现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面向社会征集第五批自然学校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的自然生态保护场所或自然教育机构,自愿参与。
1.以自然生态保护及公众教育为工作宗旨,具有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和必要设施。
2.设有专、兼职管理及师资队伍,为自然教育活动的策划、运营、安全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
3.有面向公众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常规机制、课程方案及实践经验。
4.非营利性机构,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
二、报名方式
请于2020年6月20日前登录自然学校网站(www.naturesch.cn)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及自然教育机构调查问卷,并根据要求上传本单位基本信息及宣传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
报名表可登录以下网址,并查看附件一:自然学校试点单位报名表。
http://www.chinaeol.net/tzgg/202005/t20200514_779108.shtml
三、工作要求
入选单位应通过项目网站进行注册、上传单位基本资料,并持续开展如下工作:
1.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公众的自然教育活动,并提交活动动态或简讯。
2. 全年直接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1000人。
3.结合地域特点,面向不同年龄段公众开发不少于3个自然教育活动方案。
4.参加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自然教育传播者培训活动不少于2人次。
5. 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四、支持与奖励
入选自然学校试点将获得由华基金和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举办的自然教育主题培训交流机会,并在完成年度工作后被授予自然学校试点证书。
图为华基金和生态环境宣传中心在全国支持援建的56所自然学校试点
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由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和华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会共同合作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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