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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扶余大金碑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路成忠
专业号:吉林湿地
2008/10/21 10:46:58
《吉林扶余大金碑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2008年10月10日,由吉林省林业厅组织的《吉林扶余大金碑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在长春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吉林省林业厅保护处、湿地办、资源处、计划处等部门的领导,建设单位-扶余县政府、县林业局的领导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领导及规划设计人员。
与会专家、领导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对该规划文本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和质询,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拟建的“吉林扶余大金碑湿地公园”位于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伊家店乡,总面积3068.4公顷,包括4个水库及泡沼、农田、林地和草地等。园区内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地和经济发展的生态安全保障,也是扶余县及周边地区重要的绿色屏障,今年来由于湿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许多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如丹顶鹤、东方白鹳等以此处作为迁徙停歇地。因此,本湿地公园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依据充分,所确定的湿地公园范围、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准确,规划目标合理,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符合湿地公园的性质和要求。规划文本总体上达到了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试行)的规范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是一个科学性较强、具有较好操作性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三、分区建设规划及各部门和专业规划内容全面,在总体上符合“导则”要求基础上,能突出该拟建湿地公园的特点和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为下一步进行“详规”和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依据。总体规划的投资估算基本合理,可满足该拟建湿地公园规划目标的要求。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总体规划是可行的,建议上报国家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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