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每年有几十万只候鸟来此过冬,其中包括占全球种群99%的极危物种白鹤、90%的濒危物种东方白鹳、50%的易危物种鸿雁和白枕鹤。鄱阳湖被世人誉为“珍禽王国”、“候鸟乐园”、野生动物的“安全绿洲”。
保护好候鸟在鄱阳湖安全越冬,是江西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中国大国形象的重要责任。同时,鄱阳湖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个巨大的生物基因库,是唯一代表中国湖泊加入世界生命湖泊网的湖泊,保护好鄱阳湖候鸟对于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江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力度,开展了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消除湖区危害越冬候鸟资源的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无死鸟;路上无越冬候鸟携带和运输;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鄱阳湖区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鄱阳湖成为永远安全的候鸟栖息地。
坚决斩断滥捕滥杀黑色利益链条。“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候鸟关键在于控制源头,切断候鸟从湖区到餐桌形成的黑色利益链条,重点在于守住湖区、管住猎具、卡住车船、盯住餐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湖区源头管理,深入湖区巡查,重点监控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在湖区异常活动人群。查找天网销售源头,监管剧毒农药去向,落实剧毒农药购销实名制管理措施,清除危害候鸟的各种工具。加强湖区车船登记管理,设卡检查进出湖区的车辆、船只,重点监控无牌无照车船的行踪。经常检查市场和餐馆,坚决取缔经营候鸟的摊点、窝点,严厉处罚制售、食用候鸟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猎杀候鸟违法犯罪行为。2010年以来,江西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先后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249起,尤其在侦破大案要案上取得突破。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陶鹏因非法收购小天鹅16只、小白额雁5只,被新建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犯张国辉以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对猎杀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惩处,该重罚的要重罚,该重判的要重判。深挖犯罪背后的犯罪,查清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渎职行为,查清违法犯罪人员的上下线关系,查清涉案候鸟的来源去向,下大力气坚决捣毁违法犯罪网络,力争达到“发现一件、牵出一片,查处一个、端掉一锅”的震慑效果。
建立健全候鸟保护队伍。鄱阳湖区候鸟保护点多、线长、面广,建立强大的监管力量是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的需要。省林业部门成立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将沿湖3市12县及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的力量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在鄱阳湖区建立了14个湿地类型保护区,健全完善管理机构,扩充专业护鸟队伍。对一些未划建保护区但候鸟资源又比较丰富的湖泊,聘请季节性的护鸟员进行巡护和监测,避免重点湖区、重点地段出现监管盲区。采取有效措施,重奖保护候鸟有功人员,激励群众参与保护行动,让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到候鸟保护行动中来。
不断强化联动工作机制。候鸟保护工作是一项由多地、多部门共同肩负的长期任务,需要不断强化上下左右“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由沿湖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调,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加强行政执法;渔政部门加强湖区巡逻,及时发现和清除危害候鸟工具;政法部门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严厉查处破坏候鸟资源的案件;工商部门加强对运输和买卖市场的管理;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候鸟保护氛围;监察部门加大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察力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保护工作经费。同时,进一步畅通各地、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充分发挥部门各自优势,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堵塞执法真空地带,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切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传统宣传形式与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教育形式。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和举报,争取媒体支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效应。加强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最大限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以候鸟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与科学知识进村庄、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认真落实候鸟保护责任制。湖区保护管理实行属地政府负责制。对行政界址不清、湿地权属不明的插花地带,实行“上管一级”原则,切实防止各自为战、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县、乡、村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构建“工作落实有人抓、工作进度有人促、工作效果有人查”的责任体系。将候鸟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保护候鸟资源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发生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由省综治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鄱湖鸟,知多少,飞时遮尽云和日,落时不见湖边草”。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鄱阳湖进入观鸟的最好季节。在不打扰候鸟安全越冬的前提下,我们希望更多的人来一起分享候鸟云集、帆影点点的鄱阳湖美景,体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画卷,相信一定会让四海游客赞叹不已,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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