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经济总量和排污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由于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太湖富营养化程度基本维持在去年同期水平,8月以后甚至好于去年同期。
![]() 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23日,太仓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技术考核,有望成为“国家生态市”,这是今年太湖流域生态重建的一大亮点。加上去年上榜的张家港、常熟、昆山、江阴,我省将有5座国家生态市,在全国领先。 此前,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显示,到11月份,太湖全湖平均水质达到四类,富营养化状态由重度营养改善为轻度和中度富营养,平均水质比上年同期好转一个级别。 今年5月的“太湖事件”,成为江苏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起点”:在通过调水引流、铁腕治污、捞藻清淤等一系列应急措施迅速化解供水危机之后,7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无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拉开太湖生态重建的序幕。 随后,江苏相继出台了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修订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大幅提高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进入12月,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办法又相继出台,成为全国“以经济手段促进生态恢复”的先驱。 太湖,是我省生态重建的一个缩影。2007年,积极的生态建设在江苏全面展开:完成了对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划分,绘制了电子地图并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将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红线”加以控制和保护;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共取缔关闭排污口36个、各类污染源58个;截至11月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已关闭2224家“小化工”生产企业,一年时间完成了3年省定指标的78%;全年新增“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346个。撰稿: 杭春燕 宋金萍 摄影: 程光 权威解读 史振华(省环保厅厅长) 2007年太湖蓝藻局部暴发等事件,给我们重重敲响了警钟,但也对全省上下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统一了思想,起到了转折性的促进作用。环境保护不能仅仅是消极性地保护,而应该是积极性地保护、建设性地保护、创造性地保护。生态重建工作思路的确立,标志着环境保护从“环境换取增长”开始进入“环境优化发展”的新阶段。 今年,生态重建的思想已经逐步渗透到环境保护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评价体系中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列入其中,是“一票否决”的硬指标,不能稳定达标的地区还要进行环保“补课”;全面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和排放标准,疏散产业布局,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科学划定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主体功能区,绘制生态功能区“电子地图”,将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红线”加以控制和保护;通过开展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不同层次的良好生态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确定主要环境资源初始价格,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等。 2008年,随着环保优先方针的深入贯彻,生态重建工作将继续深化,全面展开,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专家评点
张伟新(省委研究室信息处处长、环境管理学博士) 人类发展史表明,只顾生产生活不顾自然生态,势必自酿自尝苦果。工业文明的结果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大,但也导致人类无节制地向环境索取资源,无节制地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在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进程中,违背生态规律、过度开发等情况时常发生。而环境一旦丧失自然功能,恢复治理的过程十分漫长,生态系统在短时期内也难以恢复,代价却异常高昂。 传统文明的片面发展,虽然带来了物质财富空前增长的红利,但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超越了环境容量,超越了生态承载力。建立生态文明,倡导环境道德,采取积极的生态建设措施,就是要让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修复其自然功能,恢复其生态平衡。 在实践中,实施生态重建,其核心就是要尊重自然属性,遵循生态规律,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追求,优先开发和保护生态功能,以此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见证人物 80天,见证“环保优先” 刘海东:(省环保厅干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起草者之一) 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是今年我亲身经历的一件大事。提出修订条例是比较突然的,今年立法计划里本没有这个项目。大概是7月5、6号前后吧,我们领导回来说,省委省政府要求抓紧修订太湖条例,而且要年内尽快出台。当天下午就以内部传真电报的形式征求太湖流域各市、县环保部门修订建议和意见。 也就是那天晚上就加班了,开始考虑修订草案内容框架,着手起草初稿。从着手起草条例修订草案到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不到80天的时间吧。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修订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据我了解,在立法史上还是比较罕见的。我觉得这就是环保优先在立法上的一个体现。 时间虽然很短,但是条例修订广泛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的面也比以往要广。从起草开始到最后审议通过,不同层次的,不同对象的,不同规模的,大大小小的座谈会开了不下30次,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大概有300多条次。有不少是很好的建议,而且很多建议专业性很强,在修订的条例中都吸收采纳了。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了。 我先后参与过不少地方环保立法工作,我觉得,这次太湖条例修订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个特点就是,原来说这个条款那个条款太严的多,现在大多数都是嫌措施不够硬。记得修订初稿出来后不久,有些网站就在宣传,太湖流域违法排污最高可罚100万元,很多网友跟帖说相比污染危害,罚100万都还嫌轻。当年长江条例首次提出生态环保优先原则的时候,还有不同的声音,总觉得实行环保优先方针没到时候,时机不成熟。再看看这次太湖条例修订,就有了很大的变化了,提的意见和建议大都是肯定的,这是一个进步,可见“环保优先”是比较深入人心了。 这么短的时间里,修订太湖条例从初稿到最后发布稿,前前后后有30多次修改。那阵子,天也热,参与立法的领导和立法小组成员几乎都没有什么休息日了,白天干不完的,晚上接着干,还是蛮辛苦的。不过看到条例修订出台得到的好评还是比较开心的。明年6月5日修订后的太湖条例就要正式施行了,我想,这部条例肯定会为太湖治污提供一个很有力的法律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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