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常态化 不让湿地变“失地”
淮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是2001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包括淮河及其支流白露河、乌龙港、兔子湖、方家湖等,总面积3400公顷,是以保护珍稀鸟类及其栖息地环境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在地理位置上具有第三阶梯过渡地带的独特性,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区内人口活动频繁,保护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因基础建设导致湿地被破坏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保护湿地资源,最大限度减少破坏湿地行为的发生,自2013年以来,淮滨县森林公安局和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并坚持四个常态化,坚决保护湿地资源和湿地面积不被减少。
一是建立常态化巡逻机制。组织民警定期或不定期巡逻,主要针对偏远和车辆不能到达地段,重点打击私设电网、利用电机、头灯等猎捕野鸡、斑鸠、野兔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二是联合建立定期预测预报机制。切实加强保护区内治安形势分析与研判并发布预报预警,针对不同时期候鸟迁徙特点,确立预防和打击重点。
三是加大保护区内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落实警力下沉,在保护区两个鸟类观测站建立两个警务区,大力推行警
务前移。对保护区内渉林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侦快办,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力。13年以来,对一批在保护区核心区搞基建、非法取土、滥伐林木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处理和报道,较好保护了湿地资源安全。
四是形成宣传的长效机制。制作并在县电视台播放《大美湿地》宣传纪录片,利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活动日在县电视台24小时不间断播出滚动字幕,发放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彩图2万余张,宣传单5万余份,强化宣传效果。
图为放生野生动物、 保护区内森林公安第六警务区、民警保护区内巡逻、
通讯员: 李亚楠 刘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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