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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猛禽得到救助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张洪北
专业号:张洪北
2009/11/18 17:23:02
2009年11月17日,濮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到救援电话,称在物资局家属院内的家中有一只“落难”猛禽急需救护,我保护站工作人员随即前往救助。据救助人申正杰介绍,这只猛禽是今年4月份他们去山东沂蒙山区旅游的时候捡到的,当时是幼鸟,没办法放飞,只好带回家细心照料。现在这只猛禽已经长大,他们一家人认识到是时候把它放飞,让它回归大自然,因此拨打了我保护站公布的救助电话。经我站工作人员初步辨认,这只猛禽是雕形目、鸱科,别名猫头鹰,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随着人们爱鸟护鸟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所居环境的逐步改善,越来越多的鸟类“作客”、安家濮阳,在濮阳这片上古文明的热土上,涌现出许多像申正杰这样的爱心人,他们爱护动物、把鸟类当成朋友。因此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濮阳一定会成为鸟儿的乐园人间的天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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