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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仇“河长”巡查盘龙江整治 称“滴污”不能容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6/10 8:41:21

今年7月开始,市委、市政府将用半年时间对36条出入滇河道综合整治情况逐一“大考”。昨天(9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盘龙江“河长”仇和率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实地巡查盘龙江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督促、推动河道治理工作。仇和强调,牢牢抓住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中水回用这个“重中之重”,加快推进河道整治。滇池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规划相对接。

仇和、王道兴一行先后到盘龙江及支流、沟渠麦溪沟、花渔沟、财经大学防洪沟、学府路大沟,实地察看主河道和各支流、沟渠综合整治开展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目前,盘龙江以及各支流流经区域都已按“158”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要求,全力推进拆临拆违、堵口查污、河道清淤、绿化美化等综合治理。麦溪沟新建了2135米截污管,将污水引入第五污水处理厂;花渔沟铺设1477米截污管将污水接入市政截污干管,新增800余平方米绿化面积;财经大学防洪沟新建日处理1000立方米再生水利用设施;学府路防洪沟的污水经过末端截污治理,进入第四污水处理厂,并启动了清淤工程;盘龙江东部沿江地区新添春溢公园,即修复生态又美化了环境。

“环保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仇和说,上半年,要确保实现滇池流域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全覆盖,工业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全覆盖,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100%进管网,城镇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利用设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水进入湿地,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滇池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走弯路,必须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片区规划相对接,片区截污一步到位,地下基础设施要建立完整档案。作为城市“主动脉”的盘龙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不能有一滴污水进入盘龙江及其支流沟渠,确保圆满实现目标,成为带动其他河道综合整治实现转折的典型、示范和样板。

仇和要求,加快推进河道整治要具体抓、抓具体。牢牢抓住一个“重中之重”——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中水回用。各县(市)区之间交界处不能有“真空”,确保35条入湖河道以及84条支流沟渠的排污口全部封堵、不留死角;流域内工业、生活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全面完成,农田废水必须经过湿地处理后才能进入河道,一定要追根、溯源,实现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全面达标;强制性推广中水回用,符合条件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全部建成,全面实现中水回用设施不到位的零申报。始终坚持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两岸拆临拆违拆迁,最大限度地把河道两岸公共空间还给广大市民;实施沿岸禁养,彻底禁止畜禽养殖,杜绝面源污染;扎实推进沿岸绿化、生态修复、恢复湿地,做到“三化”: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两岸景观化;及时做好河床清障清淤,加速河水与周围地下水、土壤的水体交换,营造水生动植物多样性生存空间,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各位河长、路长、片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对照“158”工程各项目标、要求和任务,积极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整治工作,保质按量完成截污工程、单位(小区)雨污分流建设、道路建设、拆迁、禁养等各项工作,保持和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

仇和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查重处违规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永久退出昆明市场。要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市场引导力、组织社会参与力、运用法制规范力、发挥党政推动力,推动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等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滇池治理。坚持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制规范、强行入轨,实现水污染防治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再向市场主体行为,最终向社会成员共同行为的上升和转变。

仇和指出,加快河道综合整治是使命所在、责任所系,更是群众所盼、发展所需。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比什么都重要。各级各部门要共同携手、团结一心、群策群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扎实抓好治水护水,努力实现水清水美,建设昆明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最终让群众认可、社会认同、专家认定。(昆明日报首席记者吴晓松)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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