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9日和2008年2月20日 湖南省省委书记张春贤、湖南省省长周强,就原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庞道沐《关于洞庭湖生态系统的情况与建议》作出重要批示:
张春贤书记批示“要高度重视洞庭湖湿地的保护工作、摸清底细、做好规划、切实防止湿地退化。”
附:原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庞道沐《关于洞庭湖生态系统的情况与建议》
《关于洞庭湖生态保护的情况与建议》
洞庭湖是湖湘人民的母亲湖,洞庭湖湿地是千百年沧桑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洞庭湖湿地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物种极为丰富。经考察,保护区内有动植物1605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13种,国家二级保护的有653,堪称世界巨大的基因宝库。二是濒危物种独特。洞庭湖被专家称为“拯救世界濒危物种的主要希望地”。三是洞庭湖湿地是亚太迁徙路线上鸟类主要停歇地和越冬地,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和科研价值。因此,洞庭湖生态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
近几年来,围绕洞庭湖生态保护,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特别是关闭200多家纸厂的重大举措,产生了明显的效应和重大影响,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目前洞庭湖生态保护还存在不少问题,任务还相当艰巨。由于受利益的驱使,湿地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生态恶化严重,由于受管理体制限制,洞庭湖生态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管理手段、设备相当落后、陈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两行社会的建设力度,把美丽富饶和谐的洞庭湖留给子孙后代,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第一,要把洞庭湖生态保护纳入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范围,层层加大工作力度。湖区三市政府要将洞庭湖生态爱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班子,严格保护责任。省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两行社会的大局出发,以保护洞庭湖生态和环境为己任,加强相互配合,强化工作合力,为保护优化洞庭湖生态环境多办实事,多做贡献。
第二,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改变目前洞庭湖多头管理、权利分散、相互制约的状况,参照外地经验,建议成立洞庭湖生态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协调洞庭湖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此组织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即挂“湖南省洞庭湖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和“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整合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力量,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要加大对湿地的保护的拯救粒度。保护湿地,就是保护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也是洞庭湖保护的中心任务。从省到市县各级政府特别是保护区所在的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保护区的工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补贴周边群众因湿地保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省、市财政用于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经费应逐年有所增加。
第四,要建立洞庭湖生态保护专项基金,此项基金隶属“中国绿化基金会”,享受其有关政策待遇,基金来源以接受社会和民间捐赠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基金主要用于洞庭湖生态保护、宣传及奖励等。为扩大基金影响,搞好基金筹集,拟在今年适当时候在北京筹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第五,要加大洞庭湖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实践表明,保护生态要靠发动群众、要靠舆论引导。为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洞庭湖生态保护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洞庭湖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有关先进典型,强化舆论氛围,搞好舆论导向。同时,办好基金会内部刊物,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外宣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