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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用三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媒体:重庆日报  作者: 邹密 王翔 胡宇丽
专业号:重庆湿地
2008/8/12 14:19:11
         昨日召开的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我市将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基本建立起林业良性发
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达、林农收入增长、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文化繁荣的目标。

 我市林地面积占了国土面积的50%,是耕地面积的1.8倍,但每亩林地年均产出只有20多元,林地经营效益低;全市农民人平年均收入中来自林业的收入约为150元,仅占5%,农民对林业依赖程度不高,影响了造林积极性。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旨在挖掘林业蕴藏的巨大潜力,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农村和山区发展,实现城乡统筹。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必须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的农户,确立农民经营林业的主体地位。市里要求,确权发证工作必须在明年底以前完成。

同时,要放活经营权,对商品林、公益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要落实处置权,最大限度赋予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利;要确保收益权,让农民的林业收入有较大增加。

为保障改革的成功,市里专门出台了6条配套政策:一是吸引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等,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种植、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二是改革现行的林木采伐管理方式,逐步推行采伐指标直接到经营者的分配模式;三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通过市里的交易中心和区县的交易所,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相关服务;四是搭建林业融资平台,目前已提出林权抵押和森林保险两方面的融资措施;五是加大林业投入力度;六是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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