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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保护区派出所加大各类非法破坏湿地案件的打击力度

媒体:湿地保护  作者:西洞庭湖湿地
专业号:西洞庭湖湿地
2014/7/11 11:45:04

2014年5月12日,汉寿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配备干警5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协警2名。保护区派出所的成立,使西洞庭湖湿地保护行政和司法执法职能得到加强,极大地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地位和整体形象。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98年,2002年1月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13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自1998年成立以来,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工作得到了湖南省林业厅、常德市委、市政府,特别是汉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4年5月,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成立后,加强了对区内非法破坏湿地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5月20日,保护区派出所会同保护区管理局岩汪湖分局,一举清除了2014年在保护区内鸭子港乡南堤村外湖湖洲和打靶台非法新栽的杨树林600亩;6月13日,在保护区内坡头镇水域查获非法电击捕鱼案1起,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邱某行政拘留;6月27日,保护区派出所全体干警夜查非法采沙船,在保护区内柴胡嘴水域查获非法采沙作业船2艘,并刑事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6人;7月初,保护区派出所会同保护区管理局岩汪湖分局、汉寿县渔政管理站一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在西洞庭湖水域进行电捕鱼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的成立,解决了长期以来,保护区行政、司法执法职能弱、对各类破坏湿地的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使保护区对各类非法破坏湿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得到了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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