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原现代林业建设
媒体:本局 作者:本局
专业号:青海湿地
2009/7/10 23:23:40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后,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迅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6月26日,青海省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接见与会代表时作的重要讲话和回良玉副总理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总结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握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五个重大原则,加快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要坚持不懈地抓生态建设,坚持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动摇,把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好。要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努力促进现代高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7月1日下午,青海省林业局召开全省州、地、县政府主管林业领导及林业部门传达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宣读了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总结讲话。会议强调,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林业会议精神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当前的林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一是调整思路,彻底打破传统的造林绿化思维定势和模式。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造林绿化建设效果。三是改革创新,切实改变造林绿化管理体制。四是规范管理,实现项目投资和造林绿化成效相结合。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一要抓进度,全面完成今年造林绿化各项任务。二要抓质量,努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三要抓管理,进一步提高造林绿化工程管理水平。四要抓宣传,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7月3日下午,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意见。强卫同志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增强做好林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和调整我省林业发展思路,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全省林业大发展。
强卫同志指出,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回良玉同志代表党中央作了工作报告,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林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中办〔2008〕10号文件下发后,我省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体林权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强卫同志强调,要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调整我省林业发展思路。要把突出建设生态文明做为全省林业工作的总目标,把发展高原现代林业作为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任务,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全省林业的总要求,努力建设好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盆地四大生态圈,形成“中华水塔”生态保护和建设体系。要继续抓好三江源、青海湖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和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西宁周边的南北山绿化工作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柴达木盆地防沙治沙项目,以大工程、大项目推动全省林业的大发展,加快推进高原现代林业的建设步伐,努力构筑现代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生态文化体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积极贡献。
强卫同志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做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总结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实事求是地提出和制定好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我省林业是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的社会公益性和公共财政扶持型的林业,下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注意把握好这个特点,处理好保护生态与群众增收的关系。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公共财政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省林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沙棘、枸杞产业和森林旅游业、林下经济,提高我省林业经济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到好效果,得到群众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