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11/7 9:38:01
日前,九江市都昌县蔡岭镇的曹女士上山采茶籽时,捡到5只可爱的雏鸟。经野保工作人员鉴定,这5只雏鸟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猴面鹰,目前已被送往鸟类保护组织进行救护。
11月6日,记者联系上都昌县的村民危亿玲,她是捡到雏鸟的曹女士的儿媳。她向记者介绍,称他们家住在蔡岭镇北炎村港边舍自然村,她婆婆11月4日下午上山采茶籽时,在树下发现了5只可爱的雏鸟并带回了家。
这5只雏鸟长得既像猫头鹰,又像老鹰,危亿玲和她丈夫便上网查询,也没查出来到底是什么动物。因为担心这些雏鸟是保护动物,放在自己家里会养不好,危亿玲便联系上了都昌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该站副站长查小华告诉记者,接到危亿玲的电话后,他们立即赶到了他们家里,接收了这5只雏鸟。经辨识,这5只雏鸟,学名叫草鸮,又称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这5只猴面鹰已被送到都昌县西源乡的“小天鹅”保护协会进行救护,预计1个月后就可放飞大自然。
我也说两句 |
![]() 捐个屁,各人捡到各人的,不是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得嘛? ![]() 还好没被广东人捡到.... ![]() 国家是人民的,没有人民的支持,国家算个屁。 ![]() 野外捡到的理应归个人所有、上不交看个人意愿、这样珍贵的东西国家应以高出市场价回收、我想他会上交给国家的、 ![]() 律师自己捡到绝对不会说是“这是属国家资源,应上缴国家”。 ![]() 看是捡到的是什么东西,一般普通常见天然之物,捡到应该归自已,如有人捡到金粒、宝石(含钻石)、古生物化石(牙齿)、郧石、琥珀等,可归自己。如捡到古人类化石(头骨)宜交国家。 ![]() 捡到黄金是国家的,到处吃不上饭的是不是国家的? ![]() 强抢啊?无耻。那些霸占国家矿产发了大财的富豪,没有听谁说矿产属于国家统统没收他们的非法收入,难道公民个人捡到什么东西就没收?何况还是少数民族,找事吧,唯恐国家不乱? ![]() 如果有人在街道上捡到一个金戒指要归国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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