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中国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调查工作的通知》(林湿地综字[2008]35号)要求,我局在一些行政管理机构、湿地保护区周边、大、中、小学校、人群流动密集的市区广场等地开展了《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调查问卷》的抽样调查。本次青海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抽样调查分设四个组,分别为: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依托的三江源湿地区域调查组、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依托的青海湖流域调查组、青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为依托的西宁市大、中、小学校调查组、青海蓝眼睛协会为依托的市区行政管理机构、广场流动人群调查组。
一、抽样调查基本情况
经过抽样调查、统计汇总显示,我省有89%的公众通过不同途径,听说过“湿地”。大部分公众是通过电视、报刊、宣传画和学校对“湿地”的概念有所了解,但认知程度不深。对于湖泊、沼泽是湿地的范畴,约78%的公众认识比较统一。对于海滩、水库、水稻田、鱼塘等,只有约12%的认知率,大部分公众认识不清;关于湿地的作用:公众普遍认为,涵养水源、调节气候、调蓄洪水是湿地的作用。对于降解污染、保护动植物、提供水产品等只有约20%的公众有所了解。对于湿地提供的休闲娱乐、固持土壤、传承民俗文化等功能仅有约10%的公众知道;关于哪些活动可能危害湿地:90%的公众认为污水排放对湿地的危害比较大,其次围垦占45%、农药化肥使用占41%、修路筑坝占35%、过度捕捞、捕捉水鸟和捡拾鸟蛋以及人工养殖占15%以下的公众知道;关于最希望通过哪两种途径进一步认识湿地:从抽样调查问卷来看,公众选择的途径没有形成统一,各类得票数差别不大,从高票到低票依次为广播电视-宣传画册-专题活动-学校教育-网络宣传-报刊杂志。
二、综合分析
(一)青海省湿地资源保护现状
我省湿地资源十分丰富。全省河流、湖泊、沼泽地面积达55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7%,其中天然湖泊湿地和沼泽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二、第三位。有山地冰川2965条,面积达36.75万公顷,冰川数量和规模居全国第三位。
一是我省以三江源地区湿地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快和加大了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和规模。目前,己建立青海湖、隆宝、可可西里、三江源、孟达、可鲁克湖—托素湖、祁连山等湿地类型保护区7处,这些保护区基本涵盖了我省重要的湿地生态区域。二是我省有潜在国际重要湿地19处。其中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三块湿地己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使我省湿地保护在国际上的影响逐年扩大。三是2007年建立了青海贵德黄河清国家级湿地公园,标志着我省湿地公园建设的开端。四是2007年成立了省湿地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对全省湿地资源保护的领导和协调。并在省林业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湿地保护的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项目,协调开展各项湿地保护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青海湿地保护的目标和指导思想。五是我省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5年—2030年)》,明确了今后我省实施湿地保护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优先工程等内容。同时,先后编制论证和上报了青海可鲁克湖-托素湖、扎陵湖、鄂陵湖、青海湖、可可西里、西宁市等重点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截止目前,国家已批复青海湖和可鲁克湖——托素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争取总投资2652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优先工程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培训,传播湿地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更离不开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的认知与支持。多年来,我省利用“世界湿地日”和“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在宣传中大力强调湿地自身的价值及其对社会的贡献,提高公众对湿地各种功能、效益的全面认识,不断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意义的认识;通过举办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基层的湿地管理水平和湿地科普宣传知识的掌握,增强同湿地周边社区群众沟通的能力;利用青海湖、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为平台,开展社区共管宣教活动,使当地牧民都能理解湿地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是惠及于民的好事,并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湿地保护宣传工作上来。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基本形成了青海湿地保护的大环境和良好氛围。
(二)湿地保护意识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公众的一种自觉意识。
一是我省还存在着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现象。青海是湿地资源大省,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涉及农牧、水利、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受其职责与管理目标不同,往往从行业自身利益与地方经济利益出发制定政策、采取行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湿地的科学管理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二是湿地保护宣传经费有限。青海省林业局作为全省湿地的协调部门,由于湿地保护宣传经费缺乏,多年来,主要依托各类活动、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举办的湿地保护管理培训也仅限于林业行业管理人员,目前还没有能力使湿地的深入宣传普及到全省各行各业。三是湿地保护宣传的实践活动不够深入。四是省内湿地保护宣传的科普内容和典型案例没有提炼成为理论科普教育资料。
三、宣教的思路
湿地保护是群众参与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湿地保护意识不会自发地产生,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宣传湿地保护有关的问题,使人们从概念上和认识上不断深入和系统地理解保护湿地的科学内涵。
一是从宣传湿地的合理利用来促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发展。对于湿地保护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合理利用湿地,而不是禁止利用湿地。青海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资源分区内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并且是当地农牧民畜牧业生产的重要牧场。如何将对湿地影响最大的矿产资源开发者、当地政府、牧民的湿地保护观念转变到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上来,应该是我们湿地保护宣传的重点。
二是建立湿地交流平台。湿地保护工作没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难以实现的。要逐步建立科学家、当地牧民、政府部门、公众之间的交流平台,使我们保护湿地的愿望,通过介绍合理利用湿地的科学方法,使社区在经济发展中能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湿地的破坏,减少湿地保护给社区发展所带来的束缚,最终实现湿地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平衡。
三是提倡社区共管。坚持保护目标优先原则,注重湿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湿地保护区与社区的协调,增强湿地保护区的活力。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对资源有效、可持续的利用,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给当地居民带来实惠,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当地居民潜在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湿地资源保护的积极性。提倡社区共管,让居民参与湿地的管理,给湿地的管理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传媒手段,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价值,加大湿地保护在公共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湿地保护意识的高低,除了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有关外,还与人们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认识程度密切相关。如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湿地基础知识、湿地保护的意义,并利用湿地自然保护区对人们进行直观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对来到自然保护区的人们进行湿地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讲解,使人们深入了解湿地的功能和作用。
五是在中小学校开设生态课,将湿地基础知识纳入生态课中,面向中小学生,普及湿地知识,并通过他们向他们的父母等亲人和周围人员宣传湿地保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