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意识的行为都是为了利用,保护的目的也不例外。但由于区域性利益的驱使和认识上的差别,使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完善生活过程时产生了相当大的冲突,有的甚至已意识到该行为的结果,还要为一已之私和眼前利益一意孤行,为整个社会发展留下了难以弥补的隐患。为此,人类在先进意识的影响下建立组织、制定法律、建立各种各样的保护区,宣传保护与利用的知识,提高正确保护与利用的意识,规范大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行为,给社会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保护与利用不是一对矛盾,也是一对矛盾,关键在如何利用。建立保护区,就是因为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无序利用,使地球所有物种(包括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危胁,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环境的作用,保证生态平衡实现自然界良性循环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对保护区来讲,我们利用的是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对环境的影响作用,这是建立保护区的宗旨,其它的所为利用都是托辞,即是利用也应该是在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的前提下的利用。
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湿地是地球之肾,湿地独特的生境和丰富的物种以及数亿年演绎生成的生态功能,其机理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能探讨明白。建立湿地保护区,利用湿地丰富的生物作用机理,为我们的生存提供保障,为我们探索生命间的生存奥秘提供科研材料,具有重要意义。
在湿地管理工作中,如何利用湿地资源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改变经营方式,大面积营造丰产林,短期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再如在河流湿地中建坝提高水位,搞水产养殖,效益都比生态效益来的直接;还有利用湿地景观开展旅游观光,在人们向往大自然成为时氂今天,收入都是很好的。这对财政经费供应不足,举步维艰的保护区来说,非常受当地政府和干部职工的欢迎。但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湿地及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都是相当大的。营造丰产林、建坝搞养殖,会改变湿地生境,促使生物生存区域再分配,有的甚至消失。如造林会使地下水位下降,林冠遮阴地表,导致湿地特有植物失去生存环境而难以生存。同样提高水位,也使湿地植物没有生存条件而消失。这些物种的消失会导致一连串的生态失衡,导致湿地功能丧失。旅游观光的服务设施及大量的观光客,会给湿地造成不必要的多种污染,从而给湿地功能的正常发挥造成影响。这些利用都是与建立保护区的宗旨不吻合的。
保护与利用,是保护原生态的自然和不变,是生态危机改变环境情况时的科学维护,从而实现生物多样性对环境的正常功能作用。保护和维护好自然原生态,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是保护与利用的真正目的。